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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罚款低执行”是罪还是错

http://news.qm120.com2009-08-18 09:37:20 来源:全民健康网

关键字:新闻快报


  据卫生监督界人士介绍,打击非法行医之所以出现“高罚款低执行”的情况,主要是卫生监督机构为了用较高的罚款数额来吓止非法行医者,让他们退出医疗服务市场。但在实际执行时,往往还要看被执行者的实际经济情况,“总不能掀房揭瓦,导致矛盾激化吧!”据悉,这种“高罚款低执行”的情况在计划生育、工商管理等各行业的行政执法中都有出现。

  “有一个非法行医者自己是癌症患者,家里有3个孩子正在读书,受到行政查处后被罚款3万元。这位非法行医者的全部家当也不值3万元,怎么能按照数额执行?”被告黄某说。另一被告仇某因为打击非法行医,多次遭到非法行医者的殴打,导致腰椎骨折,不得不两次接受手术治疗。“总不能让我们流汗、流血再流泪吧!”仇某说。

  “执行难”是行政处罚的通病

  “执行难”是我国行政处罚执行的一个通病。被告的辩护人提供了一份证据,表明即便是长丰县人民法院自己,在对13件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中,罚款执行到位率也只有15.55%。“我们在没有任何强制手段的情况下,执行到位率还达到21.7%。同样是执法,你们无事,却判我们有罪?”仇某说。

  据悉,长丰县打击非法行医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2005年前,该县医疗市场混乱,仅县城水湖镇的非法行医户就有80多家。2005年卫生监督所成立后,卫生执法人员始终坚持“举报就查、露头就打”的原则,使医疗市场混乱的状况得到了根本性的好转。2006年,该县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获得了合肥市卫生局的表彰,目前已成为被告的3名卫生监督人员当时也都分别受到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表彰。

  “你们有没有因为收了当事人的好处而减轻罚款数额呢?”记者问。仇某说:“检察院、法院认真查了我们的账目,原本是想找点证据,没想查出个‘廉洁监督所’。我们的监督员不仅没有拿当事人的任何好处,连‘吃拿卡要’的情况都没有查出来。”

  针对此案的处理,安徽省卫生厅专门致函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行政处罚执行不到位的行为不符合法律的要求,是卫生监督工作不规范的表现之一,也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的表现,尤其反映出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对某些非法行医者没有更好执法手段的尴尬。

  省卫生厅认为,考虑到打击非法行医难度极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组建时间较短、卫生执法正在逐步规范、很多工作还在摸索之中等情况,对于类似情况的处理,通常是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责任追究。长丰县卫生监督所3人的问题,是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实为行政过错。

  安徽省卫生厅的函中还说,此案已在全省卫生监督执法系统产生了很大反响。省卫生厅将举一反三,加强全省卫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教育,严格规范执法,杜绝类似事情的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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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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