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接受身边的艾滋病人吗?其实 冷漠比疾病更可怕
http://news.qm120.com2009-12-01 10:14:56 来源:全民健康网
新闻背景 《中国艾滋病感染者歧视状况调查报告》11月27日在北京发布。调查发现,在知晓感染者身份后,1/4的医务工作者、超过1/3的政府官员和教师持有和歧视态度。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说,我国一直把反歧视宣传教育作为艾滋病防控的重要工作举措,要彻底消除对艾滋病感染者的歧视,还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
在我们的生活中,没有哪种疾病像艾滋病那样令人关注和恐慌。昨日在沈阳街头进行的随机采访中,记者明显感到,随着艾滋病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艾滋病并不像想象中那么可怕,但如何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仍是一个问题。
多数人“保持距离”
在辽宁大学和沈阳师范大学进行的采访中,对于艾滋病病毒可经血液、性接触、母婴三条传播途径感染的常识,受访的老师和同学已普遍知晓,但 “会不会共餐”、“会不会同宿”,70%以上的人选择了 “摇头”。正在读研的小洪坦言,他不会歧视艾滋病感染者,也绝不会亲密接触,因为心里多少有些避讳。
“那个病能传染,会死的。 ”在沈阳北行经营韩式服装的维维姐妹有点谈 “艾”色变,她们甚至认为与艾滋病感染者共用卫生间也有可能被传染。
在辽宁省实验学校门口,三位送孩子上学的母亲表示,不愿意自己的孩子和感染艾滋病的儿童上同一所学校:“我们愿意帮助他们,比如资助学习和生活用品,但毕竟都是小孩子,难免磕磕碰碰,出了血不是很危险吗? ”
在一些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大都能坦然面对,但也不乏戒备之心。在一家中医门诊,记者小声问:“艾滋病能在这里看……”话还没说完,这名医生拿开了自己原本要把脉的手:“看这病得去西医的大医院,快去吧。 ”在另一家医院的候诊大厅,记者找到导医员 “求医”,她下意识地将身子向后挪了挪:“您稍等,我向主任请示一下。 ”记者等了20分钟,也没见到她的踪影……
保险公司不得拒赔
记者昨日对几家保险公司的采访,也是从“歧视”开始。让人欣慰的是,从10月1日起,各家保险公司已经删除“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的除外责任,保险行业开始“接纳”以前避之不及的艾滋病。
按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人身保险产品条款部分条目示范写法》的要求,以前被各保险公司作为责赔的艾滋病,现在不再成为免责事项。保险公司可以在投保人投保之前,加强审核,已患艾滋病者保险公司可以不承保,但是一旦合同成立,投保人患上艾滋病,保险公司不得拒赔。
冷漠比疾病更可怕
谈到关爱艾滋病感染者,一些受访的人认为与自己无关,他们大多认为,那是别人的疾病,在远离自己的地方。而辽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张思宁认为,对艾滋病感染者以及他们的家属给以心理救助越来越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必要的心理干预计划,应当是为每个艾滋病人量身定做,但前提是“他们同意”。如果身边发现了艾滋病感染者,不用害怕,更不能排斥他们。对待艾滋病感染者的正确态度是:同情、关心并尽力帮助,使他们能够正常生活和工作,不扩散他们的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