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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规范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

http://news.qm120.com2010-02-05 09:40:59 来源:全民健康网

关键字:疾病要闻

  本报讯 (记者杨力勇 通讯员赵 炜)日前,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卫生厅、财政厅三部门联合下文,出台规范和加强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办法。

  该省要求,每个建制乡镇设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按其公益性质核定的人员编制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政府对其实行核定收支、绩效补助。对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要在严格界定功能和任务、核定人员编制、核定收支范围和标准、转变运行机制的同时,由政府负责其基本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人员经费及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保证其正常运转。乡镇卫生院应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该省要求,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由机构编制部门统一管理。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规定,对乡镇卫生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数额提出审核意见,按程序报同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审定。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实行全员聘用制和绩效考核制,新增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受聘卫生技术人员必须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资质条件和岗位要求,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活动。对已在卫生技术岗位上工作的非卫生技术人员要限期清理或转岗分流;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和卫生、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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