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医保改革不宜全国推广
http://news.qm120.com2009-04-03 11:07:29 来源:全民健康网
新医改最终方案尚未出台,但各地医改试点已在悄然进行。医保付费制度改革作为新医改的重要环节之一,日前在广东省小范围试点。
3月23日,广州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联合发布了修订后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下称《办法》)。依照该办法,广州医保今年内可望对部分病种采用“单病种”结算方式。
有专家向本报透露,“单病种”结算实际上已经写入公立医院改革指导意见,有望成为公立医院住院病人医保付费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而业内企业界人士则表示,这一结算方式有望规范医院购销环节,淘汰不规范的企业,对医药产业长远发展有利。
“单病种”结算写入医改
依据《办法》,“单病种”结算方式将针对一些诊疗特别规范、治疗费用比较一致的病种,单独算出平均费用限额标准来结算。这种结算明确规定了需向病人提供的诊疗项目,同时明确参保人的支付比例,且不设起付线。
“这也是公立医院改革指导意见要求的,就是新医改的要求之一。事实上,虽然新医改总体方案没有公布,但实际上,我们有很多(改革的试点)都在进行了,所以方案公布与否,对具体的实施没有很大的影响。”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如是向记者表示。
廖新波认为,这一结算方式对医院和医保机构都有好处:“除了可以形成双方的约束机制,社保部门和医院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的情况和医疗技术发展的情况(或者说对疾病的认识),每隔一到两年进行一次修改,进而来核算支付。这就更加科学、合理和人性化,而不是定价一直不变。”
记者了解到,目前广东仅在有限的病种里试点“单病种”结算,当地医院界人士向记者坦言“一个正常的单病种结算是很容易推开,但对于一些比较复杂的病种,要试点难度较大”。
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熊先军在接受《医药经济报》记者采访时则认为:“适合按病种付费的疾病,必须是临床诊疗标准已经比较规范的,费用比较清楚的,较为多发的常见疾病。不是所有的疾病都可以按病种付费,例如罕见病就还是按照诊疗项目付费比较适合。”
全面推广尚有制约因素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般来说,按病种付费是面向住院和专科医疗服务的主要付费方式。这种付费方式根据诊断把各种疾病分成不同的组别,然后根据每一组别疾病合理诊疗方案的平均费用制定收费标准。而比较好的付费机制,还要考虑到每一个疾病组别中疾病的严重程度。要设计比较好的按病种付费机制,必须对大量病历的平均费用进行统计分析,并且要根据特定地区的消费水平定期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