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破产企业准妈妈生育费用可报销
http://news.qm120.com2009-05-09 11:32:27 来源:全民健康网
南方网讯 (记者 朱丰俊 通讯员 林甲松)广州关闭、破产企业的准妈妈们生宝宝也能享受报销了!日前,市劳动保障局和财政局联合下文,明确规定:只要已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的怀孕女职工,其所在单位若关闭、破产,则由生育保险基金提供生育医疗保障,职工可在生育后一年内到市医保中心申请医疗费核销。
日前,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关破企业怀孕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通知》(穗劳社工伤〔2009〕1号)。该《通知》主要是针对用人单位依法被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经上级批准解散时(下称:关破),其已参加生育保险的怀孕职工可以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而制定的。《通知》明确规定,此类企业的怀孕职工只要已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就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本次生育医疗费,使她们能够真正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得到有效的生育医疗保障。
办理指南
●用人单位在关闭、破产当月,将怀孕职工资料报所在的市、区(县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备案时填写“参加广州市生育保险的关破企业怀孕职工名册”,此名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医保中心和怀孕职工本人各执1份;
●职工在生育后一年内到市医保中心申请医疗费核销。办理有关手续时,提供“名册”原件、计划生育证、医院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医疗费发票、收费明细单、本人存折复印件及指定医疗费核销拨付账户说明;
●职工本人垫付医疗费,医疗终结后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对职工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医疗费低于同级别医疗机构定额结算标准的,市医保中心按实际费用核销;高于定额结算标准的,按定额结算标准核销。分娩同时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将分娩及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合并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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