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帅:卫生部门应尽快介入“开胸验肺”事件
http://news.qm120.com2009-07-14 10:13:21 来源:全民健康网
河南省新密市工人张海超,2004年6月到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上班,先后从事过杂工、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种。工作3年多后,他被多家医院诊断为尘肺,但企业拒绝为其提供相关资料,在向上级主管部门多次投诉后他得以被鉴定,郑州职业病防治所却为其做出了“肺结核”的诊断。为寻求真相,这位28岁的年轻人只好跑到郑大一附院,不顾医生劝阻铁心“开胸验肺”,以此悲壮之举揭穿了谎言。(7月10日《东方今报》)
从多家权威医疗机构给出的诊断结果,再到这一次张海超在郑州大学一附院经肺部切片检验(“开胸验肺”)得出的结果来看,都可以排除了肺结核的可能,最后的一致诊断是“尘肺”。这和当地职业病防治所给出的“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诊断,却有着太大的差别。为何会如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参与诊断鉴定的该院医技科主任称,他们是从胸片上得出张海超患的是肺结核的结论。但从医学临床来看,单单根据胸片结果应该是无法确诊肺结核的。如果只根据胸片结果来诊断肺结核,那么这是不符合医疗诊断规范的,是一种误诊。那么,这一种误诊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是因为医疗技术操作不规范?还是人为恶意操作?这都应该有一个说法。
很遗憾的一件事情是,事件被媒体关注至今已经4天过去了,当地卫生部门却一直还没有介入这一件事情,这其实是不符合卫生监管法规的。
首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这属于一种其应履行的工作职责。
其次,这一名受害的工人还向媒体透露,在那个企业里,与他有相同遭遇的工友,绝不止他一个。如果这说法属实,那么,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当地职业病防治所人为恶意地开出这一虚假的诊断证明,那么这一医疗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应该为这一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再次,该用人企业拒绝为受害工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而且私扣诊断复查结果,这一种行为也涉嫌违法。卫生部门对此也应当承担监管执法的责任,应对企业行为作出裁定,予以相应的处罚。吴帅(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