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输艾滋血死亡 丈夫打官司索赔败诉(图)
http://news.qm120.com2009-08-12 16:18:19 来源:全民健康网
说法 被告均称无责
的代理律师贾俊在上诉中提出,中医院没有给受血者刘梅做HIV检查,有悖卫生部的相关规定。对此,綦江县中医院副院长向世伦表示,国家的确有这样的规定,但“这样做保护了医院,由于病员要承担检查费用,很多病员不愿意。”因此,在2003年前的重庆特别是农村地区,很多医院都没有严格执行。2003年后市里作出了强制执行的要求,情况才有所改观。
由于人们对该案议论最多的献血者刘某的身份问题,綦江县血站站长孙志国解释,血站工作人员只能按照献血者提供的进行身份登记,然后核对上的头像。“对本身的真伪,血站根本无法进行鉴定,也不可能对上面的地址进行核对。”
质疑 检测技术问题
采访中,孙志国还提出了关于艾滋病毒感染者的“窗口期”的问题。
他称,人在感染艾滋病毒后,会有一个“窗口期”,在这期间,目前的技术无法在血液中检测出艾滋病毒。就算是找到这个献血者,而且他确实是感染者,“问题还有很多”,一是时间过了这么久了,此人很可能在献血后感染了艾滋病毒,现在的技术没办法分辨出感染时间;二是可能他献血时正处于“窗口期”。孙认为,这都是技术问题,不是血站没尽到注意义务的问题。
对医院和血站的说法,贾俊认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医疗侵权案件由医疗单位举证,证明其行为与刘梅母子感染艾滋病毒不存在因果关系,如果无法证明,就应该承担责任。(当事人均为化名)
两年了,想起女儿就哭
虽然女儿已去世两年了,但刘梅的母亲黄某告诉记者,到现在她想起女儿仍然忍不住掉泪。
黄某家住巴南区跳石镇。当记者找到她时,她刚从在外地打工的子女处回家。她告诉记者,女儿出嫁后家里原本还有一些女儿的东西,“女儿走后,看到东西就伤心,就把东西处理了。”另外几个女儿还把她和丈夫接到外地居住,但这些办法没能掩盖她的伤心。
记者还见到了刘梅的丈夫。他说,为了给妻子讨说法也为了给儿子治病,他早已卖了车去给别人当驾驶员,车老板变成了“丘二”。他告诉记者,妻子被查出感染艾滋病后,全家人前后作了两次HIV检查,除了刘梅母子,大家都没感染。说他目前最担心就是即将年满5岁的儿子。他说:“到现在他还不知道妈妈为什么一直没回家,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病,将来怎么办?他还要不要读书、结婚、生子?这些问题我一想就很难过。”
对一审结果他似乎并不感到意外,但他表示即使二审自己仍然输了,他还是会把官司打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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