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频道
  • 资讯
  • 医院
热门推荐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频道 >> 民生关注 >> 正文

河南省卫生厅:批评“开胸验肺”医院有法可依

http://news.qm120.com2009-08-14 16:08:09 来源:全民健康网

关键字:职业病 开胸验肺


  这位人士表示,事实上,最后省职业卫生专家经过讨论、分析、会诊后,最终确诊张海超为“尘肺病”,郑大一附院的诊断也是一个参考依据,这说明郑大一附院的诊断结果是正确的。但郑大一附院错就错在,在没有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的情况下,就对职业病下结论,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

  这位人士表示:“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一附院当时在为张海超"开胸验肺",发现是"尘肺病"时,应该立即上报卫生部门,同时建议张海超去上一级职业病防治所进行鉴定。”

  “这就好比一个没有行医资格证的赤脚医生开诊所给人看病,就算他刚好给病人看好了病,但我们不能说它不是黑诊所。”这位人士说,省卫生厅对郑大一附院进行通报批评依据的是《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记者查阅2002年开始施行的《职业病防治法》,发现第七十二条规定: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或者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省卫生厅这位人士还称,针对目前拥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资格的机构较少的现实,省卫生厅在对郑大一附院进行通报批评的同时,专门下发文件,鼓励省直三级医院申请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认证,同时也要求每个省辖市必须有专业职业病防治机构和1所三级综合医院作为职业病诊断机构。

  一附院医生

  告知病情是职责和义务

  对于被通报批评这件事,郑大一附院有什么反应?

  昨天,记者联系到郑大一附院有关负责人,他表示目前院方对此事没有任何回应。

  但在采访中,郑大一附院的一些医生对此事有自己的看法。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说,他不认为医院为张海超“开胸验肺”的做法有错。因为,作为医生,对于病人的病情,医生是有义务告知的。如果一个病人去医院看病,医院在做了一些检查后却不告诉病人患的是什么病,那么这个医院也是不合格的,是违背基本的医疗道德的。

  记者随后问这位医生,假如他再碰到类似张海超这样的患者时,会不会给他进行诊断,并告诉患者到底得了什么病?

  这位医生斩钉截铁地说,只要病人不是来专门要求职业病诊断而是来看病的,那么作为医生我肯定会对他进行疾病诊断,“不管是"李海超"、"刘海超",我都会为他诊断,并告诉他得了什么病,因为我觉得那是一个医生的职责和义务”。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
网友关心话题
{/cms:show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