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胸验肺”医院被通报批评引质疑 舆论哗然
http://news.qm120.com2009-08-14 10:34:29 来源:全民健康网
这位人士表示,事实上,最后省职业卫生专家经过讨论、分析、会诊后,最终确诊张海超为“尘肺病”,郑大一附院的诊断也是一个参考依据,这说明郑大一附院的诊断结果是正确的。但郑大一附院错就错在,在没有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的情况下,就对职业病下结论,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这位人士表示,“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一附院当时在为张海超开胸验肺,发现是尘肺病时,应该立即上报卫生部门,同时建议张海超去上一级职业病防治所进行鉴定。”
“这就好比一个没有行医资格证的赤脚医生开诊所给人看病,就算他刚好给病人看好了病,但我们不能说它不是黑诊所。”这位人士说,河南省卫生厅对郑大一附院进行通报批评是有依据的,依据是《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记者通过查阅,发现在2002年开始施行的《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中确实有相关规定: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或者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随后,这位人士讲,针对目前拥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资格的机构较少的现实,河南省卫生厅在对郑大一附院进行通报批评的同时,专门下发文件,鼓励省直三级医院申请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认证,同时也要求每个省辖市必须有专业职业病防治机构和1所三级综合医院作为职业病诊断机构。
郑大一附院:
院方没回应,医生认为无错
昨天,记者在联系郑大一附院有关负责人时,对方表示目前院方对此事没有任何回应。但在采访中,郑大一附院的一些医生对此事都有自己的看法。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说,他不认为医院在为张海超“开胸验肺”一事上有错。因为作为医生,对于病人的病情,医生是有义务告知的,如果一个病人去医院看病,医院在做了一些检查后却不告诉病人患的是什么病,那么这个医院是不合格的,也是没有医疗道德的。
随后,当记者问到,假如他碰到其他类似张海超这样的患者时,会不会给他进行诊断,并告诉患者到底得了什么病?这位医生斩钉截铁地说,只要病人不是来专门要求职业病诊断而是来看病的,那么作为医生我肯定会对进行疾病诊断,“不管是‘李海超’、‘刘海超’,我都会为他诊断,并告诉他得了什么病,因为我觉得那是一个医生的职责和义务。”
张海超:
医院若不诊断,我只有死路一条
在得知郑大一附院因为为他“开胸验肺”而被通报批评后,身为事件主角的张海超说他很。
“通报批评郑大一附院,我觉得不公正,医院很冤。”昨天,在电话中,张海超说,对于郑大一附院他一直很感激,因为是医院救了他,“如果当时郑大一附院不接收我,如果医生不给我诊断,那么我只有死路一条,现在因为我的事情,而让医院挨了批评,我心里很难受。”
张海超说,6月9日,他挂号去郑大一附院呼吸内科看病,随后入住到呼吸内科,当时医生给他拍了片子,上面写的是“双肺阴影,性质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