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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台城居医保管理细则 学生儿童报销限额最高

http://news.qm120.com2009-08-31 09:43:46 来源:全民健康网

关键字:民生关注


  门诊

  特殊病诊断有定点

  参保人员进行门特登记时,应在按规定确定的门特诊断定点医院,由专科科室的指定医师按照确定的诊断标准提供符合门特病种的诊断,然后由参保人员进行门特登记。在实现联网办理门特登记的医院,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检查结果、相关就诊记录,及定点诊断医院的指定诊断医师开具的《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登记审批表》,直接在诊断医院的医保科通过网络实现门特登记。在未实现联网办理门特登记的医院,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检查结果、相关就诊记录,及定点诊断医院的指定诊断医师开具的门特登记表,到其参保缴费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门特登记。

  参保人员需变更治疗医院的,由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到其参保缴费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生育

  住院费全额垫付

  对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子女或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全额垫付。出院后持明、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有关票据明细及生育服务证向街镇劳服中心申报。社保经办机构于发放日前两个工作日将发放资金足额划拨入代发机构。生育补助金也在报销生育住院费用时予以支付。

  发放

  垫付费打入社保卡

  参保人员申报全额垫付医疗费时,经办人员应在系统中查询此人是否发放社会保障卡,如已发放,其报销的医疗费则发放至社会保障卡中。对于没有社发账户信息的参保人员(或委托人),经办人员打印《开户确认通知书》,通知其到代发机构营业网点确认或开立账户。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一)住院待遇标准:

  一类标准:2010年度按照100元筹资标准参保的学生儿童待遇标准;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医院、三级医院起付标准分别为0元、300元和5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65%、60%和55%。

  二类标准:2010年度按照560元筹资标准参保的成年居民待遇标准;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1万元;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医院、三级医院起付标准同一类待遇标准:报销比例分别为65%、60%和55%。

  三类标准:2010年度按照350元筹资标准参保的成年居民待遇标准;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9万元;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医院、三级医院起付标准同一类待遇标准;报销比例分别为60%、55%和50%。

  四类标准:2010年度按照220元筹资标准参保的成年居民待遇标准;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医院、三级医院起付标准同一类待遇标准;报销比例分别为55%、50%和45%。

  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住院治疗2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设起付标准。

  (二)门特待遇标准:

  门特医疗费年度内起付标准为300元,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按照住院待遇标准执行。参保人员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分别发生住院和门诊特殊病治疗的,门诊特殊病和住院起付标准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合并执行一个起付标准。发生两种以上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的,合并执行一个起付标准。

  (三)门(急)诊待遇标准:

  在一个年度内,城乡居民在一级医院和社区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符合报销规定的8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二类待遇标准的报销比例为40%,三类待遇标准的报销比例为35%,一类和四类待遇标准的报销比例为30%。

  本版撰文 新报记者 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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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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