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民看病最高可报六万 明年实施个人缴30元
http://news.qm120.com2009-09-02 10:10:44 来源:全民健康网
(记者苑海震 实习生 周 媛)从2010年起,河南省新农合基金统筹将提高至150元,其中中央财政将支付60元,市县财政支付60元,农民个人缴纳30元。同时逐步取消家庭账户,统一实行门诊统筹。届时,参合农民去村卫生所、乡卫生院看病均可报销,大病统筹基金补偿最高封顶线不低于6万元。
9月1日上午,省卫生厅农村卫生管理处处长王耀平通报说,我省出台《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补偿方案(2010年版)》,目的就是进一步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有效缓解农民兄弟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保证7000多万农民兄弟的身心健康。
门诊统筹三年实现全覆盖
今后,我省新农合将取消家庭账户实现门诊统筹,到2012年全省所有开展新农合的县(市区)将全部实行门诊统筹。“农民在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看病,单次门诊费用可报销30%~40%,年度个人最高封顶60元。实行门诊统筹以后,参合农民去门诊看病也可报销了。”据省卫生厅农村卫生管理处负责人介绍,在家庭账户向门诊统筹过渡期间,参合农民家庭账户结余资金仍可继续使用,可用于支付在门诊统筹报销之后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也可用于支付住院起付线以下部分的医疗费用。
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
在定点医院住院纳入补偿范围的住院费用起付线,乡级为100元、县级300元、市级600元、省级800元。在省外医院住院补偿范围起付线为1000元。儿科住院的,报销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定点医院报销起付线基础上降低50%。乡级定点医院住院补偿比例70%,县级60%,省市及省外50%。最高住院补偿封顶线在原来3万元的基础上提高至不低于6万元。
孕产妇住院顺产限价免费
为鼓励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新方案对参合孕产妇计划内住院分娩给予适当补偿,对计划内病理性产科的住院分娩按疾病住院补偿标准给予补偿。对农村孕产妇在乡级定点医疗机构计划内住院分娩顺产实行限价免费,限价550元。对于计划内的剖腹产孕妇,按疾病住院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扩大慢性病及特殊病种门诊费用补偿范围
在原来10种病的基础上,新增精神分裂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等慢性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等特殊病种纳入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此外,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等特殊病种的大额门诊治疗费用,按不低于40%的比例报销,相信此举将大大缓解农民看病难的问题。
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得到加强
为进一步减轻农民看病负担,新政策规定,对于新农合报销基本药物目录外的药品费用(就是自费药费用)加诊疗费用所占比例乡级医院用药费用比例不得超过总费用的5%,县级不得超过10%,省、市级不得超过15%,三者均比之前的规定下降5个百分点。此外,使用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必须事先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签字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