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市民将可在民营医院享医保报销
http://news.qm120.com2009-09-24 11:21:22 来源:全民健康网
21日记者从南昌市卫生局了解到,日前南昌市卫生局制定《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加快发展民营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提出,南昌市将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加快民营医院发展,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建设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将不再兴办一级综合性医院。
民营医疗机构比重将提高
记者了解到,根据该《意见》要求,南昌鼓励社会资本兴办中医院、专科医院和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逐步提高民办医疗机构在医疗资源中所占比重;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鼓励有资质的人员开办诊所或个体行医,南昌市不再兴办一级综合性医院。
但是,传染病院、精神病院暂不向市场开放。
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享受医保定点
据悉,南昌市将制定支持民营医院发展的**,民营医院可以自主选择营利或非营利医院性质,民营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
对符合准入标准的民营医院,将及时为其办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执业登记手续。
将对民营医疗机构实行分级、属地管理
该《意见》的要求,在城区申办二级以下综合性医院、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诊所等民营医疗机构,经当地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市卫生局设置批准,取得《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后方可由区卫生局进行执业登记;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核发新的《医疗机构执业证》时必须报市卫生局备案;二级以上专科医院和300张以位的综合性医院设置权限在省卫生厅。
此外,南昌市对民营医疗机构实行分级、属地管理。
南昌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说,南昌市将坚持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方便群众就医的原则,引导民营资本理性进入医疗市场,进一步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
作者:彭桂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