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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石泉县出台新农合重特大疾病补偿办法

http://news.qm120.com2009-11-02 11:42:02 来源:全民健康网

关键字:民生关注

  西部网讯(通讯员 黄旭)10月30日,石泉府出台了《石泉县新农合重特大疾病补偿实施办法》并将于即日起施行,标志着全县农民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被再次提高。

  《办法》对新农合重特大疾病补偿的补偿对象、补偿标准、补偿病种、基金筹资和管理、申请审批程序及各职能部门职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办法》规定:参合农民享受新农合封顶报销或享受新农合报销后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可申请重特大疾病补偿。

  新农合重特大疾病补偿实行按病种进行比例补偿:本县参合农民患恶性肿瘤、白血病、恶性组织细胞病、慢性肾功能不全、淋巴瘤、浆细胞病、脏器移植等疑难重症或因遭受重大意外伤害(无第三方责任人的)导致的重大疾病,在享受新农合补偿后,个人承担医疗费用在2万元至4万元的按30%给予补偿;个人承担医疗费用在4万元至6万元的按40%给予补偿;个人承担医疗费用在6万元至8万元的按50%给予补偿;个人承担医疗费用8万元以上的**5万元。每人每年累计补偿不得超过5万元。

  《办法》还对重特大疾病补偿的申请及审批程序进行了明确,确保新农合基金的有效使用。此《办法》的施行,将极大提高新农合制度的保障水平,真正解决参合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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