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教授鼓励小产权房
http://news.qm120.com2009-12-03 11:31:29 来源:全民健康网
住房状况不善会给未来造成社会问题
经济参考报:房屋土地不仅仅是经济问题,它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个社会问题,有时它的社会属性还重于经济属性。我看到您提出,土地、房价与中国的城市化道路有关,如果不能理顺,可能造成非常严重的社会后果,能不能具体谈谈。
周天勇:各国有各国的城市化道路,城市化就是农村人口不断地向城市转移,最后,城市人口的比例不断地上升,变成一个城市人口在75%以上的工业化国家。
城市化的过程,有许多因素,比如要进得来、有工作、留得下。国内许多学者提出限制我们城市化的主要是户籍制度。这是一个因素。我认为,临时居住证制度和可以在城镇中务工的制度,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民进得来和有业可就的障碍,妨碍城市化水平提高的主要因素实际上是留不下。主要是居住成本太高!城里人都买不起房,何况进城的一般农民。
现在我担心的是,中国10年后,20年后,30年后,城市化会是一个什么样呢?目前,城市中房价与两个农民工的收入比,已经达到了30,房价还在继续上升,居住成本太高,农民根本不可能买房留在城市中。而如果2030年城市化水平达到70%,将有4亿人口要城市化,还有目前城市中的流动人口2亿,他们能留在城市中吗?
工棚式居住、城郊农民家中简陋式居住、集体宿舍特别拥挤式居住,是中国进城农民的居住方式;人口在城乡之间剧烈流动;夫妻分离、上下代分离,家庭不能团圆;青壮年到城市贡献,老年回农村,农村老龄化速度要远比城市快。而且,城市中形成有房食利和租赁交租的两个阶层,形成两极分化。是家庭团圆的社会稳定,还是妻离子散、单身在外的社会稳定?是人口在一地稳定居住的社会稳定,还是人口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剧烈流动的社会稳定?是老年人口均匀地分布在城乡,与下一代离得较近的社会稳定,还是老人和下一代人天各一方的社会稳定?是城市中大家都有房的社会稳定,还是一少部分人有房出租食利,而大部分人打工交租,形成社会巨大心理反差和失衡的社会稳定?
必须用改革的办法来解决难题把房价稳定和降下来
经济参考报:看来中国的这种土地制度和房屋体制,确实已经到了不改革不行的地步了。您认为,应当如何调整和改革?
周天勇:我认为,首先,思路上要进行调整,即粮食安全和城乡居民的住房安全同样重要。土地资源要在吃饭和居住方面合理进行分配。要严格限制农村宅基地的供应,适当扩大城市住宅用地的供应。每年的城市化需要的住宅要合理地预测,农民工是多少,城市人口需要多少,转移进来人的需要多少,国土资源部每年需要供应住宅用地多少。住宅用地应当分类按比例下放到地方,从上到下严格规定不能挪作他用,以防止住宅供应土地少而导致房价上涨。
要鼓励小自然村并到大村子和小城镇,鼓励宅地复垦,老百姓把宅基地让出来变成耕地,中央财政或者是地方财政应当拿钱给他补,鼓励把它变为耕地;一部分腾出来的宅基地,可以搞建设用。
其次要推进改革,思路为:一是把政府寡头垄断的土地招拍挂供应市场,改革为信息对称和供给方也充分竞争的市场;二是把政府土地招拍挂,一次性将土地和房屋几十年的收入收上来,改变为长期可持续的收入;三是把建设中分散繁多的有关房屋税费,改革为购买后简单的两三种房产税,改购买时收大部分税费,为住了以后再收,而土地交易政府收取增值税。这样的好处是:1、把地方政府吃子孙饭和不可持续的收入流程,改革为稳定和持续的收入流程;2、对收入少而需要买房的,降低了成本,对于收入多且有了财产的,政府用税收来调节,缩小贫富差别。
解决土地市场结构问题的经济学思路为:形成竞争性的土地供给市场、竞争性的土地需求市场,抑制土地的价格,供需信息对称和对接,网上撮合形成均衡价格。具体改革措施为:需要国土资源部门出台条例,或者立法制定限制地方政府囤地的条款;在符合建设规划的前提下,集体土地、城镇国有土地,不论什么类型,全部自由地进入市场;能供应的土地,经常性地在市场挂牌;形成县、中心地区、省甚至全国性的交易市场,要联网,形成网络层级性的市场,网络交易,属地管辖;改善土地需求市场的结构,经常性地网上挂出需求信息,对大面积购买土地有囤积目的的开发商进行限制。
而从地方政府有关房地的财政收入渠道看,需要有这样的理顺:一是废除目前的土地招租,将几十年收入一次性收上来的体制,改革为对交易的土地,不论何种所有制,不论谁在使用,不论在谁手中,在交易中收取交易增值税,土地交易增值部分,国家、集体、企业、使用者之间合理分配。二是按照房屋市场价格征收房产税,对于城镇房改房、已经含有土地出让金的房,前者明确产权,按照市场价征税,后者按照出让金多少,逐年先征后抵扣返还出让金部分;对于超过一定规定面积的,进行累进征税;别墅可以按照所处区位的不同,如在平整的地区或山坡上等等,除了征收一般和累进的房产税外,还应当征收不同程度的土地使用税;对于一些特殊的领域和不同体制内的情况,可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政策,进行过渡。三是进行房屋普查登记,税务部门建立房屋评估机构,为开征房产税做好基础工作,并且清理土地和房屋建设中的各种税费,合并简化地方政府的房地收入。
土地交易增值税、房产税、别墅土地使用税,都应当作为县市级政府的地方税收,全部留给市县级政府使用,中央和省级政府不进行集中和分成。
我认为,晚改不如早改,改革越拖越难,应当考虑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考虑国家和民族长期的利益,避免因居住和房价问题而引起社会动荡,应当实现人民的乐业和安居,实现中国人的住房梦。本报记者 田如柱
(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