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国家出台新标准 想骑先去考驾照
http://news.qm120.com2009-12-04 10:18:58 来源:全民健康网
图片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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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台新标准,明年起,多数电动自行车将被归为机动车,几千万车主可能需要办驾照,戴头盔,与汽车同行
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近日公布4条关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国家标准,其中一项“20/40标准”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
如果这一标准明年1月1日起如期实施,那么,两千多家生产企业可能因为难获摩托车生产许可而被迫退市,几千万电动车车主可能要考驾照、上牌、买保险,与汽车争抢日见拥挤的机动车道。
是禁?是限?是放?
十年争辩不止
从1999年国家颁布《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第一天起,电动自行车“禁、限、放”之争便从来没有停止过。
2003年,福州禁售电动车,海口禁止电动车上路;2005年,珠海立法禁止电动车上路;2006年,广州市就电动车能否上路问题多次开听证会。温州、福州、武汉、南宁、厦门、海口等城市,也都曾出台过禁止或限制电动车上路的政策。
电动自行车是禁是限是放,社会分歧严重。
支持禁电者认为,电动自行车已成新的“马路杀手”。很多电动自行车“轻摩化”严重,时速可达30公里/小时,甚至50公里/小时,给交通安全带来了很多隐患。2007年1至10月份,杭州涉及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77人死亡,占事故死亡总人数的10.83%,比2006年同期上升六成。此外,电动自行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横穿公路、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频繁,并存在废弃电池污染环境等“罪状”。
反对禁电者理由也充分:在公交服务不足的情况下,电动车给许多人的生活带来便利,不应对其禁止或限制。家住南京市迈皋桥的杨梅女士质疑说:“与汽车相比,电动车导致的问题不值一提,政府怎么不去禁止汽车上路?”
中国电动车协会有关负责人曾表示:“从没有一种交通工具引起过如此多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