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检查“被自愿”违规处罚“挠痒痒”
http://news.qm120.com2010-03-18 14:06:05 来源:全民健康网
中大硕士求职两次栽在肝上
“我是中山大学商科硕士,之前报考广东省某市的海关,笔试面试都过了,体检关没过,就是因为我有乙肝。”小杨说起来依然非常激动。他告诉记者,对方单位组织体检,出结果后第二天就致电他:“明天你再到医院抽血复查一次吧!”结果乙肝病毒阳性结果让对方单位遗憾地告知他:对不起,你不合格。
紧接着,某国有银行又向小杨伸出橄榄枝,笔试、面试他都顺利通过,但肝功能和两对半的检测体检结果一出来,他就被刷了下来。现在,他向某房地产公司投出简历,但对方明确表示:“必须有乙肝两对半检查结果。”
“不是说招工已经不用检测两对半了吗?没办法,这些单位还是在查。”小杨无奈地说。
专家说法
建议禁止“非医学需要乙肝检测”
“许多乙肝病毒携带者形同‘二等公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关法律法规只规定不得歧视乙肝患者,但对于采取乙肝歧视政策的单位没有有力有效的惩处措施。”广东岭南肝病研究所所长杨炯表示。根据劳动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如果发现用人单位检查乙肝将“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这已是处罚上限;对于被检查者,也没有明确规定其将获得的赔偿数额。
“只有‘禁止非医学需要乙肝检测’才能杜绝漏洞,因为已有医疗机构将《入职健康体检表》改成《健康体检表》。就业体检和福利体检无法界定,因此需规定用人单位招工、福利体检中的乙肝五项都取消。”杨炯说。
广州本月中旬调整体检项目 饮食业取消乙肝检测
广州市疾控中心副主任杨智聪说:“广州市从今年3月中旬开始进行体检项目调整,连食品、饮用水从业人员都必须取消乙肝检测,更别说其他的大众类别服务人员。这说明哪怕与饮食密切相关,但乙肝也不会由此传播。乙肝根本不会通过呼吸道、消化道传播,共同就餐不会传染乙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