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监管制度 银监会整治信用卡市场乱象
http://news.qm120.com2010-08-12 09:29:04 来源:全民健康网
这项规定可能将引来信用卡办卡人的一片叫好,但是也有一些业内人士指责这项规定出台得太晚,因为现在大部分银行已经完成了信用卡发卡“跑马圈地”的阶段,很多呆坏账已经造成,现在才说要禁止,未免有亡羊补牢之嫌。
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中国信用卡市场未来增长潜力巨大,而现在从发卡源头上进行规范,是整顿未来信用卡市场的一剂“良药”。 同时,还应当禁止或者至少限制商业银行把刷卡这项业务进行外包,从上游环节就开始,对一系列发卡后遗症说“不”。
此外,商业银行泄漏银行客户个人信息的行为,近几年来屡有发生,不少信用卡持卡人反映,自己在办卡之后,常常会收到各类推销电话,而银行作为客户敏感信息的第一接收者,很难撇清自身的责任,那么本次新办法对这一现象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银监会的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客户信息保护不力问题,要求交易凭条必须对卡号进行部分屏蔽;商业银行及其合作机构不得超过业务需求存储信用卡相关信息。 银监在去年专门发布了《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责令银行严守客户信息,但是效果并不明显。北京天达律师事务所商业银行法资深律师张佳春说,监管机构虽然严禁银行泄漏信息,但是并没有对银行的这种违规行为制定出相关的处罚标准,是这项禁令“禁而不止”的一个主要原因。
张佳春:假如知道了银行泄漏了我的信息,最多要求它不能更多地泄漏,但是对已经泄漏的信息无法收回。国家权利又没有一个替代处罚,比如你把我的东西泄露了,很难赔我1000元钱、2000元钱,作为一个行政管理机构,能不能处罚1000元钱、2000元钱,也没有。
但是对于此次《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张佳春还是寄予了不小的期望,所以在这个《办法》的征求意见期间,他也从法律的角度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张佳春:对银行拿到信息应当如何保管,如果保管不当,在行政上如何进行拘束和处罚应当是有一个配套的。就是规范和后果、处罚,如果不能出来,那么我觉得这个法律体系实际上还是有很大的漏洞。只能说提出了这样一个法律的意识、一个立法的倾向性,但是从立法的约束性来说,还没有到这样一个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