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浩茶油秘密召回 揭食品召回权责灰色空间
http://news.qm120.com2010-09-13 14:04:59 来源:全民健康网
金浩茶油“致癌门”引发的余波还远未结束。不过,公众的注意力已经开始转向这一事件中的另一个重要角色:湖南省质监局。
9月7日,湖南省质监局副局长甘跃华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辩称,查处金浩茶油乃上级任务,应该由国家统一发布,省局已尽力督促企业公开召回,但无权限发布相关信息。然而,全国质监系统的惯例却是,无论是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国抽”,还是省级质监局组织的“省抽”,最长20日内,必须向社会公开抽检结果。
中国政法大学的吴景明教授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按照《食品安全法》、国家质检总局《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在金浩茶油生产企业没有公开真实信息的情况下,质监部门完全有义务,也有权力公开相关信息——所谓政府不能越俎代庖,是站不住脚的。
那么,湖南省质监局又是怎样周旋于这样的法律与权力的框架之间,现行的法律制度与规章,又为湖南质监局提供怎样的真空地带?
20日内理应公示
在“金浩茶油致癌门”事件中,湖南省质监局最被人质疑的一点,就是其迟迟没有公布早在今年2月份就掌握的金浩茶油致癌物超标的信息。而按照全国质监系统的工作规定,最长20日内,质监部门就应该向社会公示抽检的结果。
然而,就连湖南省质监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刊发的一篇带有胜利总结性质的文章《查处金浩公司问题产品的198天》称,2月18日,湖南省质监局在金浩公司库存的茶籽油产品中,通过抽样检验,查出9批次产品苯并(a)芘含量超标。其中最高超标含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限定值的3倍。
但直到9月初“金浩茶油致癌门”爆发为止,这一抽查结果一直没有公布。
“一般来说,国抽的产品,其检测结果都是要向社会公众公布的。省抽的产品,按说也是如此。”9月2日,一位接近国家质检总局的人士向记者表示。所谓国抽产品和省抽产品,是指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监局抽检的产品。
“质监局在对产品进行抽检后,会在5天内将抽检结果反馈给企业,看企业有没有异议。如果企业有异议,那它还有一个申诉期,大概是15天左右,然后企业可以送样进行复检,如果复检也有问题,那么就可以确认这个产品确实存在问题。”该人士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