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频道
  • 资讯
  • 医院
热门推荐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频道 >> 民生关注 >> 正文

食品信息发布新规能否治“顽疾”

http://news.qm120.com2010-11-18 09:39:07 来源:全民健康网

  记者注意到,《办法》近一半内容与卫生部门有关,包括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信息公布中“做什么、怎么做”,较为详细;而对于其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规定比较模糊,多以“依法”、“及时”等文字表述。据知情人士透露,该《办法》在制定过程中,曾在多个政府部门间多次协商,最终的内容应该是一个各方相互平衡的结果。

  面对公众关注的食品安全事件,政府反应迟缓是因为责任主体不明确。对此,《办法》在食品安全信息分类的基础上,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一般来说,面上的、影响大的信息,由卫生部门统一发布,而日常监管信息则由相关监管部门按各自职能发布。

  “效果还需实践检验。”专家表示。纵观近年来国内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往往经历一个从局部到整体、从点到面的过程,“什么情况下需要统一发布”、“信息会商谁来牵头”、“如何限定信息在不同部门间的流通时间”等问题,还需要在具体事件中不断磨合。从这个意义上讲,《办法》的实施只是我国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的起点。

  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目前,欧美发达国家和我国香港地区,都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记者手头掌握的香港地区近年来部分案例显示,面对食品安全公共事件,管理部门除了切实实施监管功能外,也及时到位地履行面向公众的信息服务功能。相比之下,内地在该领域还有较大的差距。

  邓海华认为,食品安全信息的发布是一个逐步规范的过程,特别需要各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加强信息通报。在《食品安全法》出台之前,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发布信息。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怎样能够科学合理、及时准确地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既让公众掌握食品安全的情况,又不会因为不规范、不科学的信息发布导致公众对于整个食品行业以至于政府部门的公信力的质疑,这方面的教训是很多的。

  “《办法》已经明确了卫生部门的发布内容。”他说,下一步,各食品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应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办法》要求,细化信息发布方案,各部门之间加强信息通报,最终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平台,“这是我们的目标”。

首页12尾页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
网友关心话题
{/cms:show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