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民医保参保出细则 制卡期间凭临时证明报销
http://news.qm120.com2010-12-08 16:24:46 来源:全民健康网
昨天,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做好本市城镇居民参保缴费与社保卡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就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时间、方式、医院选择和领取社保卡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明确市民采取银行代扣缴费方式参加居民医保的,应在2010年12月24日前在银行卡中存入足够金额。
参保手续
本月底前尽快办完
2011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限为2010年12月6日至2011年2月28日。为确保参保人员明年1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居民应尽可能在本月底前办手续。此外,115万张社保卡已制完,将陆续发放。
此外,对于新参保者,在首次办理参保登记后,将录入个人信息,预计参保后3个月内可以发卡到手。
缴费方式
银行代扣准时存钱
据介绍,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采取现金缴费方式的,应按照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和学校与托幼机构规定的时间一次性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采取银行代扣缴费方式的,应在本月24日前或2011年1月24日前,以及2011年2月20日前按上述标准存入足够金额[使用北京银行《京卡》(借记卡)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应在保证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基础上多存1元钱]。
据了解,城镇老年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00元;学生儿童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100元;城镇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600元,其中残疾无业居民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00元。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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