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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居民医保参保出细则 制卡期间凭临时证明报销

http://news.qm120.com2010-12-08 16:24:46 来源:全民健康网

  制卡期间

  “临时证明”可做凭证

  由于制作社保卡需要一定时间,区县社保部门将为新参保人员发放《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在制卡期间,“证明”可做就医凭证。在此期间发生医疗费则需个人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符合报销条件的,按照手工报销流程办理。

  社区首诊

  须选1家社区医院

  本市城镇老年人和无业居民实行社区首诊制度。也就是说老年人和无业居民看病就医需先到社区医院就诊,激活社保卡。为此,老年人和无业居民,在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时应包括1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此外,还需在12月25日前到街道或乡镇社保所,办理选择变更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手续。

  特别提示

  市民未领到卡可咨询“96102”

  从本月起,城镇居民的社保卡发放工作已开始。

  据了解,学生儿童的社保卡是以2010年4月参保人当时所属参保单位进行制作的。因制卡与发卡存在时间差,学生儿童又存在着转学、升学等情况,有可能一部分学生儿童已离开原参保单位。为此,学生家长可以主动去原参保单位领取。

  市人社局方面还提醒,如果因各种原因,到2011年3月1日以后,学生家长仍未得到通知,也没有领到社保卡,家长可以先通过社会保障卡客户服务热线“96102”进行咨询确认,然后携带参保人员与本人的或户口簿到居住地附近的社保所办理社保卡申领手续。

  另外,在2010年11月30日前参保缴费的城镇居民,要想了解自己的社保卡制作情况也可咨询“96102”。(记者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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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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