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法规成“一纸空文” 控制吸烟该出什么拳?
http://news.qm120.com2010-12-08 14:18:50 来源:全民健康网
2 “敢怒不敢言”,法规几成“空拳”
立法与执法的双重尴尬,导致控烟现状不容乐观
说起“二手烟”,任职于北京市海淀区某公司的安女士直摇头:她所在的办公楼内根据控烟法规开辟了吸烟区,但包括公司领导在内的同事们仍总是在办公室内抽烟。“虽然北京市新出台了控烟规定,但很少见到卫生部门来单位检查。”患有喉炎的她对“二手烟”只能“敢怒而不敢言”。
如此的尴尬不只发生在办公室。不久前在北京北四环边的某餐厅,学生小杨与旁桌的客人争执了起来,原因是墙上明明贴着“禁止吸烟”标识,对方却在抽烟,气味刺激得她很不舒服。“我们一般不对吸烟客人直接劝阻,而希望客人自觉,因为一来卫生部门检查不是很严格,二来我们没有权力处罚吸烟者,三来更怕影响生意。”该餐厅负责人如是说。
有专家认为,虽然控烟或禁烟法规不断出台,但控烟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上海今年3月开始实施《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但我们走访了上海的数家饭店、网吧和咖啡厅后发现,这些公共场所中,有的虽在主管部门要求下张贴了禁烟标识,却未安排巡视劝阻吸烟者的负责人;有的虽分别设置了无烟区与吸烟区,但两区之间只用半人高的挡板隔断,难以起到隔烟效果;更有甚者,总共有约40张餐桌的餐厅中无烟区范围只有象征性的一张餐桌大小……这些在条例中几乎没有规定的内容,实际上体现了各地控烟立法中普遍存在的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
一些法规除了公共场所禁烟规定在实施中遭遇困难外,那些处罚措施更是受到了“冷遇”。据报道,武汉市于2005年开始实施《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至今未开出过个人罚单。之所以罚单难开,重要原因在于取证难。《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中规定,不听劝阻的吸烟者个人将被处以50元罚款,但对于吸烟者行为的取证方式和证据采信等问题,条例却并未明确规定。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光表示,从立法效果上看,目前地方控烟立法还存在很多问题,如法律效力等级过低,公众对其权威的认可度有限;法律规定中抽象的原则性规定与口号宣传性内容较多,实际可操作性内容不足;某些权利义务的设定与现实国情不符,致使规定无法落实;立法自身在法律后果的规定与执行方面较为模糊,缺乏执行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