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租房细则 如何防止保障房申请人造假?
谢雪琳
http://news.qm120.com2011-01-06 09:14:09 来源:全民健康网
问题尚待研究
在公租房建设上先行一步的深圳已暴露出一些问题。
首先,公租房的租金应如何确定?去年深圳出现了公租房遭弃租的现象。据媒体报道,去年年底,深圳福田区于2008年首批配租的300多套公共租赁房近日合同到期,但有超半数的租住家庭不再续签合同。
福田区建设局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说,租户退租主要原因是合同到期后租金上涨,而从2010年开始,市财政不再对租户房租进行补贴,仅余区财政补贴。一涨一消,公租房的价格优势被削平,因此很多人退租。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申卫星参与了《住房保障法》的起草,他认为公租房不是纯粹的市场行为,也不是纯粹的救济行为。处于中间位置让它比较尴尬,租金水平难以确定。申卫星在调研中也听到了房地产界提出的很多现实问题,还需要政府和学界有更多的探讨和研究。
此外,如何防止保障房申请人造假?
2010年3月5日,深圳第二批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结束,全市共受理申请8148份,7857个幸运的申请者初审合格,深圳市住宅建设局在网站上公布了他们的资料,但资料中不少资产为0的现象却引起了社会公众的质疑。
另外,人们还发现,申请者中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扎堆出现。在初审通过者填写的“工作单位”一栏里,有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中院、海关等。
实际上,深圳市并非没有应对这些情况的措施。2010年7月1日,《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正式实施,这是继厦门后国内第二部住房保障条例。在条例中,深圳市对造假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主要处罚方式为罚款、数倍返还租金且数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但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认为,处罚措施还是太弱,违规者的造假成本依然很低。杨剑昌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公共财产,应按现行的诈骗罪处理,追究责任人和主管部门人员法律责任。
在他看来,应仿效香港的做法,在处罚保障性住房违规者中,引入司法机制,对严重者应追究刑事责任。香港房屋条例规定,如申请人故意隐瞒资产,房屋署可予以检控,一经定罪,可判罚款两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