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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常回家看看”入法引热议 父母不想把子女“绑回家”

孙泓炜

http://news.qm120.com2011-01-07 09:33:31 来源:全民健康网

      子女:常回家看看难道要“签到”?

      采访中,很多做子女的年轻人对新“老年法”草案中的一些规定表示理解,但同时也有一些无奈。

      在芝罘区某银行工作的林军耀告诉记者:“我们也想常回家看看,但有时候实在抽不出时间。”林军耀还提出了一些疑问,比如草案规定“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这个“经常”如何界定?“每天一次,还是每周一次?这都不好说。难不成回家看看还得‘签到’?”

      家住莱山区前七夼的李女士今年51岁,她的父母今年70多了,孩子今年也工作两年了。“上有老下有小”的李女士告诉记者,她很能理解父母对孩子回家看看的那种期盼,“但是真要有孩子不管父母了,又有多少父母忍心把孩子送上法庭呢?即便子女按照法律要求‘常回家看看了’,做父母的心里也不会高兴的。”

      在三站市场从事电脑销售的刘晓春经理告诉记者,他的老家在河北邯郸,1996年来烟台创业。“我不是个孝子,父母为我付出的太多了,我却没时间陪他们,这是我最大的遗憾。”刘经理说,自己事业取得了一点成绩,在烟台买了200多平方米的房子,还有轿车,可是一忙就“顾不上父母了”,有时两年才回去一趟。“我经常做梦回家,可就是没时间。”刘经理说,他的父亲2005年去世了,家里剩下老母亲住在乡下的妹妹家。妹妹曾告诉他,母亲身体状况一年不如一年,半夜经常喊他的乳名,但是老人死活不让家人打电话给他,怕打扰他工作。“这个新规定出台得很好,我和妻子约好了,从今年开始,每年至少回老家三趟,一定要让母亲安享晚年的幸福生活。”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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