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常回家看看”入法引热议 父母不想把子女“绑回家”
孙泓炜
http://news.qm120.com2011-01-07 09:33:31 来源:全民健康网
律师:用法律为道德画条底线
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加剧,老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日渐被重视。据了解,之前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1996年颁布的,其中的内容多为“建议”、“原则上”之类的要求,可实施性并不是很强。本次草案将一些要求更加细化、强化,操作性也更强。
西政律师事务所的张中磊律师表示,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与道德也并不相抵触,而是为道德画了一条底线,一旦出现比较极端的案例,让老年人有法可依,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了‘保障’,更多的还是一种引导作用。”张中磊说,“既然将要求写入草案,说明目前有些老人确实需要法律的保护和帮助。由一种道德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会引导‘常回家看看’成为一种自觉的社会行为,积极作用会更大一些。”
烟台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一名工作人员的看法是,目前这“新老年法拟规定子女要经常看望老人”的条文,每个人的看法不同,儿女在外工作条件不允许回不了家,经济条件好的子女可以在经济上多供给老人,草案拟定后有利于督促人们履行赡养义务。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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