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最低工资今年3月1日起调为1300元
http://news.qm120.com2011-01-20 09:24:17 来源:全民健康网
广州最低工资调为1300元 全省平均增幅18.6%
3月1日开始执行,省人社厅称基于GDP增长、物价上涨和用工荒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黄艳 通讯员 粤仁宣) 物价上涨,最低工资涨不涨?昨日下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广东省政府发出《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今年3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全省分为四个档次。其中广州执行最高的第一档,为1300元,较目前110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上涨了200元。
省人社厅厅长欧真志称,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基于多方因素考虑,全省GDP增长12.8%、近期物价上涨较快、广东缺工率达到11%。
全省平均增幅18.6%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厅长欧真志在发布会上介绍,这次企业最低工资调整,提高幅度适中,全省平均提高18.6%,调整后大部分地区的最低工资水平接近或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40%。随最低工资标准同步提高的失业保险金也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根据《通知》规定,调整后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均为四个档次,其中广州市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提高18.2%,增加200元为130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2.5元/小时;第二类高19.6%,标准为1100元/月,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0.5元/小时;第三类提高17.3%,标准为950元/月,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9.3元/小时;第四类提高19.7%,标准为850元/月,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等十二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8.3元/小时(深圳市按《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