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权益保护现状:什么造就了中国式离婚?
李京华
http://news.qm120.com2011-03-08 13:29:27 来源:全民健康网
这说明女性对于婚姻状态的满意度和容忍度远远低于男性,也说明女性已逐渐摆脱了传统婚姻观念的束缚,不再认为离婚是一件耻辱的事情,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正在增强。
顺义法院的调研显示,尽管“80后”离婚的浪潮愈演愈烈,在这家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女性,“70后”仍是如今离婚的主力军,占到全部离婚案件的37.8%。之所以“70后”居多,是因为孩子曾经是女性离婚最大的牵挂。这些女性中有一半诉称自己长期遭受家庭暴力或丈夫不忠实于婚姻,但是为了孩子,她们之前一直忍受坚持不离婚。
法官告诉记者,有些女性在面对丈夫的事实时采取冷处理的态度,为了孩子或者为了生活,她们容忍并原谅丈夫的出轨行为,愿意同丈夫继续生活下去。
第三者插足,女子离婚可获精神赔偿
李女士与比自己小四岁的白先生婚后的第二年女儿就出生了。随着时间的推移,二人开始为生活琐事争吵。
2010年2月的一天,李女士突然发现丈夫经常在网上与一个事聊天,内容还非常暧昧。她为此事多次质问白先生,但白先生无论如何也不承认。李女士一气之下跑回了娘家居住。
同年6月的一天,李女士和父母循迹将白先生与事堵在事的租住处,双方发生纠纷并报警。在派出所的询问笔录里,白先生的事亲口承认其与白先生自4月份开始就已经同居。
李女士怒不可遏,准备离婚,但一想到自己从家里搬出反而成全了丈夫与别的女人在一起,孩子还这么小,她又犹豫了……
然而,让李女士没有想到,2010年8月的一天,李女士突然接到法院的传票,丈夫竟然首先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庭审中,李女士同意离婚,但是她提出,双方感情破裂的原因是因为白先生有第三者,白先生在婚姻中的过错给自己造成了伤害,要求白先生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致使双方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是白先生与他人存在不正当**关系并同居。白先生应承担过错责任,同时给李女士造成精神伤害,应当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最后法院判决两人离婚,白先生给付李女士精神损害赔偿金2万元。
法官告诉记者,根据调研数字,27%的女性称自己的丈夫有,但只有四成女性对丈夫不忠实于婚姻的行为要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