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案屡罚屡发有三个症结
http://news.qm120.com2011-03-17 09:53:12 来源:全民健康网
其次,举证难和违法成本低,变相鼓励违法。对普通消费者而言,举证难长期存在。以此次双汇事件为例,即便有人因吃了含“瘦肉精”的肉致病致死,也没人有能力举证就是某个企业的责任。如果不是代表强势媒体的央视曝光,绝大部分百姓恐怕一辈子也不知道“瘦肉精”猪流入双汇。而这种举证难直接成就了企业以低成本或零成本违法,即便是偶尔被监管者查出几个个案,也只会不痛不痒地罚点钱结案,阻吓不了继续违法。
最后是管理者执法不严,人浮于事,甚至帮助违法,其罪甚于违法者。“瘦肉精”属于肉类日常检测项目了,快速检测即可测出。早在2002年,农业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发文,明令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各种“瘦肉精”。2008年,最高检、公安部规定新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对使用“瘦肉精”养殖生猪,以及宰杀、销售此类猪肉的,将以产、销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可从曝光的内容来看,养猪户给猪喂“瘦肉精”没人管,省里或外边来检查,县畜牧局会提前通知报信;“瘦肉精尿检”、生猪检疫等如同走过场,有的“尿检”甚至用人尿冒充;每头猪花两元钱就能买到三大证明,再花一百元打点河南省的检查站,便可一路绿灯送到定点屠宰场;无需检测“瘦肉精”,每头猪交10元钱就能得到一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有了这张证明,用“瘦肉精”喂出来的“健美猪”就能堂而皇之地进入市场。
法律法规被执法者束之高阁,即便案发,也会因多头管理,互相推责任,结果往往是哪个部门都不负责任。
因为产销三聚氰胺奶粉,奶粉产销量连续15年全国第一的河北三鹿集团自毁了,还顺带摧毁了中国乳业的形象。目前,农业部已派督察组赶赴河南督导查处工作了,但愿双汇案没有媒体报道得那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