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要澄清全民医保的内涵
雷海潮
http://news.qm120.com2011-04-06 11:35:44 来源:全民健康网
随着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推进,“全民医保”已成为热议的话题,各类媒体和会议更是不断升温全民医保的议论。但分析起来就会发现,人们对于全民医保的理解虽众口一词,但曲调各异。因此,有必要澄清全民医保的内涵和评价标准。
■全民医保的由来与丰富的内涵
全民医保来自于英语的universal coverage for health。其内涵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全体居民在健康方面享有充分并且均等化的制度、卫生服务和经济风险等保障。理解这一含义不能仅从保障制度或疾病经济风险分担的角度来考量,还必须从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供方的公平性、可及性以及责任性(responsiveness)等一并考察。全民医保的译法其实与英文原意并不完全对应,也不甚准确。这是因为这一译法已经损失了原意所包括的健康和统一均等化待遇的两方面意境,仅仅强调了医疗服务的保障,忽视了健康保障,且没有体现对国民实行统一均等化待遇的根本要求,也就是“健康权利面前人人平等”。
我国全民医保的说法与近年来较快发展的城乡医疗保障制度有较大关系。1998年以来,我国逐步从控制需方的看病就医经济风险特别是住院风险入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商业健康保险也得到了较快发展。截至2010年底,我国多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已覆盖城乡居民12.6亿人。有人认为,当多项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民时就实现了全民医保,这种观点是不准确的,曲解了全民医保的本质,充其量只能是向全民医保迈出的第一步。
■评价全民医保的标准
通常来讲,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全民医保的程度需要同时考察五个维度的情况。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密切关联,共同构成了评价一个国家或地区全民医保进程的考察内容,具有现实可操作性和重大指导性。
第一,覆盖人群的数量。也就是为多大数量的人群提供制度、卫生服务和经济风险保障。通常可以使用保障制度所覆盖人口占全人口的比例来测量。
第二,保障的内容。从宏观保障内容来看,可以考察是否覆盖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和药品等领域;从保障项目来说,可以考察每一上述领域中覆盖多少服务项目。在不同支付方式下,可以考察按项目付费或按人头付费情况下覆盖了多少服务项目,按病种付费下覆盖了多少病种等等。
第三,保障的水平。这是指保障制度的补偿水平有多高。可以考察保障制度是否设置了费用分担机制及其程度大小,如起付线、封顶线和个人负担比例以及实际补偿比例等。在补贴供方的卫生体制下,可考察收费价格对服务全成本的弥补程度;收费弥补成本的比例越高,政府的补助份额越少,服务的公益程度也就越低,保障水平相应也低。
第四,风险分担的层次。个体发生疾病的风险是难以预知的,但在群体上表现为概率事件,是可以总体把握的。要提高保障制度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以及抗风险能力,就必须在尽可能大的人群上分担疾病风险。这就需要提高保障资金的统筹使用层次,可以按县、市、省、全国的层级逐步推进。在一个国家内部,能够做到全国统筹资金使用是最理想的状态和发展目标。在补贴供方的卫生体制下,风险分担的层次是通过不同层级政府的集权和分权来实现的。统一政策,分权管理有助于统一居民的保障待遇,提高地方政府对居民健康的责任性和管理效率。
第五,制度的统一性。全民医保要求卫生服务和保障待遇均等化,这就必须逐步推进各种医疗保障制度的整合与统一。理论上讲,单一保障制度的公平程度是比较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