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新婚姻法:好法还是恶法?
http://news.qm120.com2011-08-19 14:14:11 来源:全民健康网
新婚姻法自公布这几日引起众多网友的激烈争论,有的人反对,有的人赞成,理由不一。反对的理由大多集中司法解析(三)房产分割,以及过错方面,都在谈论利益分配的问题。我认为这是很多网友都没有吃透新法的精神,下面就说说几条关注比较大的问题。
观点一、很多人在说保护富人阶级的利益,使穷人家的子女无法在婚姻中分得财产
我看持这种看法的人已经走火入魔了,已经不能客观的看待问题,一切为了反对而反对。虽然我也痛恨贫富分化严重的各类政策,各类极右,五毛,但我认为这个法是公平的。不错,相当多的富人的财富有原罪,有问题,难道要靠婚姻法去实现均贫富?显然两极分化,社会道德问题不属于婚姻方面带来的问题。事实上,富人阶级的利益,特权也不需要婚姻法来保护、赋予和约束,因为当今的权贵阶层已是“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无法无天了。
观点二、说让男人更好的玩弄女人,男人都是靠不住,都是坏男人,害怕婚后男人抛弃的问题
我认为新婚姻法解释最大的意义在于:让双方本本份份做人,安安稳稳过日子.骂男人拈花惹草,说新婚姻法解释有利于男人随便离婚的人,你也不想想,如果未婚女人都要尊严,经得起诱惑,不做别人的小四;已婚女人安分守己,即便不能做贤妻良母,只要能相夫教子,一心一意为家庭着想,哪个男人会随便离开你?换句话说,即便男人想出去拈花惹草,如果女人有尊严,经得起诱惑,对自己的男人和家庭忠诚,那男人去找谁?“你”自己本身就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的,还有什么资格对新婚姻法的解释说三道四的?
一个男人尤其是贪官、暴发户,可以找几个甚至几十几百个情人,你说是坏女人多还是坏男人多?胞们,放弃过不劳而获,过寄生虫般的生活想法,幸福的家庭是靠双方共同经营的。胞们,醒醒吧,在你认识到什么是好女人,什么是好妻子,什么是好母亲之前,比较好不要在这里指责新婚姻法解释。正人先正己。
所以新婚姻法解析里:房产不进行分配,原配有权通过法院追回财物。如果做二奶,,小四一无所有,没有人愿意做二奶,,小四那么男人有再多的钱也没用。 就好比有个公司资本雄厚,前景甚佳,雇你去工作甚至给弄个名头响亮的职权给“你”,但不愿给“你”发工资你愿去吗?显然,“你”不会。那么,一旦形成社会共识,原意付出青春,陪上未来去换取一时逍遥而承担巨大风险,到头却一无所有的人必然越来越少。。实际上应该说等于在侧面给予婚姻妇女一个额外的保障
观点三、婚姻法解释三的出台会变相增加,让强势者毫无顾忌地想离就离,男人笑,女人哭
是否可以这样理解:靠打拼拥有房车等足以让另一个人靠婚姻致富的个人财产的人,还没有结过婚的应该是寥寥无几,即使有这样的人,相信他在结婚时一般是会谨慎行事的,因此,这些人一般至少是“二婚”年纪了,也就是有了老婆的人。除非是富二代、官二代。那么,此规定无疑是防止一些“借婚姻投机,靠不劳而获,一夜走上富裕道路”的“弱者”。因为赶走原配嫁进去分不到财产,而做呢,原配有权通过法院追回一切,那就没有必要做了。除非她有特别嗜好,喜欢。
而对于双方都是初婚,共同组建家庭的两人而言并没有多大的影响,因为大部分人都是成家后才开始积累财产,而所积累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二人对财产有约定。那么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如果原配没有过错的话,至少是会分得一半的,因为,《婚姻法》还有专门针对原配诸如操持家务的补偿条款和过错方少得财产的惩罚条款。为此,要提醒原配在婚姻内要做的是,一是防止强者将财产转为个人财产,不与强者签订诸如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协议;二是根据新解释,如果发现强者有隐匿、转移、挥霍财产等行为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在婚内分割财产(解释三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否则,如果财产通过某种方式成为强者个人财产,那么原配只能望洋兴叹了。
从上面分析,“男人笑,女人哭”的解读是对婚姻法解释三的误读,婚姻法是保护原配,保护真正的爱情婚姻家庭,惩罚拜金女。扼杀了小四想要不劳而获,一步登天的妄想,在一定程度减少了二奶小四的存在。
婚姻法新解释把那些想借助婚姻玩仙人跳的女人们狠狠地戳了一刀,它用冰冷的条文回应了那些为了房子和钱而嫁的人,严正告诉她们此路行不通。借此呼吁和鼓励人们重新相信爱情,为了爱情而结婚。当结婚的动机是为了一辈子的生活,当婚姻走向务实,夫妻之间重视权利与义务时,婚姻反而会更加牢固。不会是什么“男人笑女人哭”,而是双赢。
所以说那些上蹿下跳反对的理由是站不住的,只要双方以爱情为基础,自强,自立就什么问题都是小事,而现在在争吵的恰恰是忽略了这个基础只看到财产分割的问题。虽说**平等这个句话实行了很多年了,但实际上在中国的社会**还是不平等的,男方依然处于强势。造成这个原因,问题就出在女人身上,并不是法律,社会不给予女人平等的法律社会地位,而是中国的女人们没有自强,自立的思想。没有自强,自立就只能依附于男人也就永远不可能**平等。相反,女性如是自强,自立,最终就必须自己多思考,多参与社会管理,多关心国家政策,民族发展,而不是只关心今天吃个什么饭,明天买件什么衣服,那个电视节目好看,什么地方好玩,谁谁的男朋友,老公有钱,长得帅,开什么车,住什么房。这样我们整个国家才能更好的发展起来,文明更进步,才能在国家竞争上处于优势。这与现代社会所倡导的**平等,女性独立、自主精神也是相符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