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将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由10年延长至15年
http://news.qm120.com2012-08-10 11:43:01 来源:全民健康网
吴明场表示,为避免引发广大参保人员的矛盾,保持本市医疗保险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此次调整将遵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即《条例》实施之前已参加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最低缴费年限仍按原规定10年执行。《条例》实施后首次参加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最低缴费年限调整为15年。”
《条例》其他亮点
●社保可自主选择缴存基数
《条例》明确规定建立医保资金来源多渠道、缴费和待遇标准多档次、满足各类经济社会人群基本医疗需求的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吴明场解释说,在下一步制定条例配套实施办法时,广州拟将社会医疗保险按不同的缴费标准及相应的待遇标准具体分为五个保险档次。也就是说,今后社保缴纳有望与缴纳公积金时可自主选择缴存基数一样,参保人可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选择缴费额度和报销比例。据了解,具体的实施办法,将在本条例实施之日起十个月内制定。
●及时补交可追溯医保待遇
《条例》规定,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和个人欠缴社会医疗保险费的,停止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但在三个月内补缴欠缴费用、利息和滞纳金的,给予计算缴费年限,并可按规定给予追溯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超过三个月补缴的,给予计算缴费年限,不予追溯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医保账户资金可给亲属用
《条例》规定,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应当符合社会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以及社会医疗保险的其他规定。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急诊抢救、特殊疾病医疗费用的具体范围与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按规定划入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账户的资金可用于支付本人或其亲属的医药费用,但不得提取现金,不得用于支付非医药用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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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对“骗保”作出具体规定
药店医院骗保将被吊销资格
定点医疗机构如果采取减少医疗服务数量、要求参保人员自购药品等违规方式,克扣参保人员的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或者采取过度检查、用药、治疗等违规方式,造成医疗资源浪费和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流失的,将被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如果采取伪造病历挂床住院、虚假住院或以欺诈、伪明材料等违法手段骗取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将不符合出入院或者转院标准的病人安排出入院或者转院;分解住院或者故意延长病人住院时间等行为,定点医疗机构将被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其退回骗取的社会医疗保险金;情节严重或者经限期改正仍不合格的,将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此外,定点零售药店如果有以欺诈手段或者伪造的证明材料骗取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出;使用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支付日用品、食品等非医疗用品费用或套取现金等行为,将被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其退回骗取的社会医疗保险金;情节严重或者经限期改正仍不合格的,取消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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