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出生缺陷渐成中国儿童死亡主要原因
http://news.qm120.com2012-09-13 11:26:37 来源:全民健康网
6.我国政府在出生缺陷防治中采取的主要措施?成效如何?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制定实施了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分阶段颁发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卫生部先后印发了出生缺陷防治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使出生缺陷防治不但做到了有法可依。2012年,印发了《卫生部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将加强出生缺陷防治作为重要内容,明确了相关任务目标。经过多年努力,我国逐渐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格局,初步建立了包括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医院、妇女儿童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科研院所等在内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同时,不断加强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加大相关科研力度,提高监测水平,使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7.深化医改中加强出生缺陷防治的措施有哪些?
深化医改启动以来,国家加大了对出生缺陷防治的经费投入,全面推进出生缺陷防治工作。
一是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取得明显成效。2009-2011年中央财政投入3.2亿元,在全国农村地区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有2356万名农村育龄妇女免费服用了叶酸。项目的实施提高了育龄妇女对叶酸的认识和服用率;明显改善了育龄妇女增补叶酸的认知、态度和行为;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明显下降,2011年全国神经管缺陷发生率为4.5/万,较2000年下降了62.3%,其中农村下降幅度达到72.7%。
二是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广泛实施。自2009年起,将农村地区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范围扩大到全国。2009-2011年期间,中央共投入专项经费68亿元,为2600多万农村孕产妇提供了住院分娩补助,提高了农村住院分娩率,有力地保障了母婴安全,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增强了农村妇女对孕产期保健、出生缺陷干预措施的认识,提高了出生缺陷防治服务的覆盖率和利用率。
三是出生缺陷患儿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2010年6月,卫生部、民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的意见》,从农村儿童先心病、白血病等起步,开展了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救治先天性心脏病患儿26536名,实际补偿比达到78%。自2012年开始,新农合逐步将血友病、唇腭裂等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试点范围。
四是新增出生缺陷防治项目相继启动。2012年,针对广西、海南、云南等地区地中海贫血高发情况,卫生部启动实施了地中海贫血防控试点项目,大力推广孕前筛查、产前诊断等地中海贫血综合防控措施,努力降低重型地中海贫血儿出生率。启动了西部农村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补助项目,在新疆、云南等地实施新生儿疾病筛查补助,促进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的早诊早治。
8.我国出生缺陷防治工作还面临哪些困难和挑战?
经过数十年的不懈努力与探索实践,中国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但是,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国出生缺陷防治工作仍然面临严峻挑战。一是我国人口基数大,出生缺陷患儿绝对数量多,地中海贫血等地方性出生缺陷病种高发;影响出生缺陷的环境和社会因素增多,育龄妇女环境有害物质暴露增加;高龄产妇比例逐年上升;艾滋病和梅毒等感染性疾病依然严重威胁着妊娠安全。二是出生缺陷病种多、病因复杂,且多数病因不明,缺乏特异性的干预技术和措施;同时,受经济条件、医疗水平、地理环境、传统文化、健康知识普及程度等因素的影响,一些有效的干预措施尚未得到应用和普及。三是出生缺陷防治地区间发展不平衡,中西部地区的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明显落后于东部地区,防治体系不健全,综合防治能力不足。2011年东部地区的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是西部地区的2倍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是西部的近5倍。四是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能力亟待加强。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尚不完善,婚前医学检查率低,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尚未全面开展;出生缺陷防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亟需加强;出生缺陷患儿医疗保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9.我国加强出生缺陷防治的主要策略是什么?
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是提高国家人口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战略任务,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和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提高防治服务能力;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分类指导,把工作重点放到出生缺陷高发地区和高危人群,全面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一是强化政府责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机制。加强政府领导,密切部门协作,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出生缺陷防治经费保障。继续实施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等有效措施。逐步将出生缺陷患儿的治疗和康复纳入基本医疗保障。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出生缺陷防治,动员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共同推进出生缺陷防治工作。
二是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加强出生缺陷防治机构建设,健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网络。加强培训基地和重点学科的建设,开展业务培训和专业人才培养,促进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干预措施的广泛开展,不断提高医疗保健机构出生缺陷防治服务能力和水平。开展出生缺陷防治对口支援工作,不断提高西部地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能力。
三是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推行一级防治措施,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婚前医学检查,婚前保健和咨询指导,孕前咨询和孕前、孕早期医疗保健服务,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落实二级防治措施,提高孕期严重出生缺陷发现率,提高产前筛查服务覆盖率和产前诊断水平。加强三级防治措施,减少先天残疾的发生。推进新生儿疾病筛查,健全筛查网络,提高新生儿筛查率,加强确诊病例的治疗和干预,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
四是加强出生缺陷监测与研究。加强出生缺陷监测网络建设,提高监测水平,保证监测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开展出生缺陷流行病学研究,了解出生缺陷发生现况、影响因素和变化趋势,为出生缺陷防治提供科学依据。开展出生缺陷预防控制和早期筛查、诊断、治疗、康复的防治技术研究,促进科技成果和成熟技术的转化应用。加强相关政策研究,探索将出生缺陷防治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保障制度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