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频道
  • 资讯
  • 医院
热门推荐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频道 >> 社会万象 >> 正文

专家称我国器官捐献暂不实行脑死亡标准

http://news.qm120.com2009-08-29 11:34:25 来源:全民健康网

关键字:社会万象

  本报记者李文鹏

  本报近日连续报道的“我省器官捐献体系试点”一事,引起众多读者的关注,大家纷纷来电咨询器官捐献的相关问题。带着这些问题,记者于28日采访了赴上海参加完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会议、刚刚返回济南的山东省红十字会秘书长玄兴华。

  “脑死亡”标准暂不实行

  近日,在国家将启动建立人体器官捐献体系的消息公布后,有多位医学器官移植专家呼吁修改现有死亡标准,希望确认“脑死亡”标准,以便在心脏停止跳动之前能将捐**的器官摘除用于移植,从而避免捐献的器官因缺血而质量下降的情况。

  对此,省红十字会秘书长玄兴华说,“启动建立人体器官捐献体系,仍将坚持原来传统的‘心脏停止’死亡标准,这一点很明确”。玄兴华还说,对于“脑死亡”标准,目前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因而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会议在讨论建立器官捐献体系中,并没有涉及“脑死亡”标准问题。

  玄兴华表示,现在最突出的问题是申请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众多,而有意愿捐献器官的还非常少,最为紧迫的是转变公众的传统观念,让更多的人志愿捐献器官,让人们认识到,“器官捐献之后,在让**命得到延续的同时,也是让捐**的生命得到了延续”,而不是讨论死亡标准的修订。

  捐**反悔可以理解

  在遗体捐献、角膜捐献中,虽然到红十字会登记捐献的人并不少,但经常会出现捐**本人或其亲属反悔的情况,致使捐献难以真正实现。对此,有人建议在法律或制度层面予以严格规定,以尽量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无论是遗体捐献、角膜捐献,还是器官的捐献,都要坚持完全自愿的原则。”玄兴华说,尽管在做相关登记的时候,不仅需要捐**本人同意,还需要捐**配偶和子女的签字认可,但现实中还是会经常出现最终反悔的情况。“观念的转变是一个过程,这需要社会的不断进步,现在有些人一时难以接受,对捐献意愿进行反悔,我们也能理解。”玄兴华说。

  玄兴华还建议有捐献意愿的,应该持谨慎的态度,特别是事先要与家人做好充分的沟通。“如果老人有捐献的意愿,不仅要征求老伴的同意,比较好还要开一个家庭会,和子女们讲清楚,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玄兴华说,如果不能争取家人的真正同意,最后捐献很难实现。“器官捐献这条路迟早要走,晚走不如早走,但不能急于求成。”玄兴华说,他对此持乐观态度,“现在愿意登记捐献遗体的人那么多,他们连自己的遗体都同意捐出来搞科学研究,难道还会在乎把器官移植给别人?”

  应该给捐**一个“说法”

  “在对捐**的人文关怀方面,我们肯定会认真研究,让捐**的价值得到体现,并让捐**的家属满意。”玄兴华说,但由于我省器官捐献试点准备工作刚刚着手,所以在具体做法上还没有确定下来。

  玄兴华明确表示,省红十字会将仿照建立遗体捐献纪念林的做法,为捐**刻石碑,并为捐**家属提供可以缅怀亲人的地方。

  山东试点有望年底启动

  对于广大读者关心的我省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问题,玄兴华表示,我省将成立专门的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来领导试点工作,其中下设的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将设在省红十字会。

  玄兴华说,在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会议上,与会人员已经就国家关于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指导方案的草案进行了讨论,不久方案修改后将会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

  根据会议的初步安排,今年为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的准备阶段,明年开始试点工作的推行。省红十字会要做的主要是宣传引导、登记、参与器官分配、捐献过程的服务及之后的缅怀等工作。“在今年剩下的几个月中,我们将着重做好组织建立、表格印刷等准备工作,条件成熟的话,今年年底前就可能提前开展试点工作。”玄兴华说。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
网友关心话题
{/cms:show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