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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收回扣院长强行分杯羹 提取20%据为己有

http://news.qm120.com2009-09-08 11:11:26 来源:全民健康网

关键字:社会万象

  (杨欣骏 华西都市报记者 丁伟)除了截留门诊收费据为己有,在发现下属收取医药公司回扣后,还以“禁止收取回扣”为由要挟,强行从他们手中分一杯羹。昨日上午,沐川县某卫生院院长贺某因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该院收取回扣的医生贺某某、张某、龙某、秦某因受贿罪被分别判处6个月至两年6个月不等的缓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以来,贺某某、张某、龙某、秦某等4人在向四川某医药贸易公司、乐山某中药材公司、乐山某医药公司、沐川某公司采购药品过程中收取对方回扣。其中,张、龙、秦3人负责利用医生处方便利,向患者开出上述4家公司销售的药品。贺某某则负责进行采购和统一收取回扣,并统计出张某等3人开出药品数量,将回扣按事先约定的比例分发。

  该院院长贺某发现贺某某等4人收取回扣一事后,以“医务人员禁止收受药品回扣”为由相要挟,从张某、龙某每月所得回扣总额中提取20%据为己有。截至案发时,贺某分得1.3万余元,贺某某分得5.3万余元,张某分得5.5万余元,龙某分得4.4万余元,秦某分得1.9万余元。此外,从2006年11月至2008年10月,院长贺某还采取少计收入和收入不存入银行的方式,私自截留该院门诊收费总计94次、金额3.8万余元。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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