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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体器官捐献遵循无偿自愿原则

http://news.qm120.com2009-09-09 10:26:15 来源:全民健康网

  本报讯 (记者孔令敏)9月8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针对有记者提出,我国是否会继续使用死刑犯的器官进行器官移植问题,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说,我国的人体器官捐献必须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但不会按照人员的自然属性对器官捐**进行规定和限制。

  毛群安说,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器官供体的获得已有严格规定: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用、引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必须用书面形式表达捐献的意愿。毛群安说,近年来,为了加强对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的管理,卫生部对有能力、有资质开展这项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进行了严格评审,并且加强了日常的监督管理。如果有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受到依法依规的严惩。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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