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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典整治公共场所吸烟者引发口水仗

http://news.qm120.com2009-10-16 16:56:38 来源:全民健康网

关键字:社会万象 吸烟

  近日,《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提交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讨论,规定了禁止吸烟的10大公共场所;省卫生厅近日答复政协委员提案时也表示,广东将尽快启动各类公共场所和室内工作场所100%无烟工作计划,逐步实现公共场所100%无烟环境。全国各地似乎开始掀起一场禁止公共场所吸烟的整治风暴。

  随之而来的讨论也越来越多:公共场所有必要下“禁烟令”吗?若对违法烟民开罚,由谁执罚?罚多少?是否有必要像严打醉酒驾驶一样对公共场所吸烟采取重典?如何确保相关法规能真正起到实效而不流于一纸空文?

  罚50元能否起作用?

  《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规定,在禁烟场所和禁烟区域内吸烟或携带燃着的卷烟、烟或烟斗,经劝阻无效的,将被处以50元罚款。相比香港1500元的罚款,广州50元的罚款能不能起到“禁烟”效果,有市民建议政府应从重严处吸烟者。

  记者了解发现,立法部门之所以拟订50元的罚款标准,一个考虑因素是可行性问题。“开出的处罚金额不可能过高,但如果是100元钱,就不能当场作出行政处罚,难道还能像交警对交通违章开罚单那样,让车主到银行交钱吗?”广州市人大参与条例起草的人士对记者表示,现场抓到吸烟者,现场收缴罚款会更具实际操作性。

  像严查醉驾一样禁烟?

  一位网友在网上论坛发问:“禁止酒后驾驶,过去都没有禁住,因为那些规定都没有什么威慑力;现在下了‘猛药’,一发现醉驾就送去拘留所,效果多么明显,因为你在端杯之前就要想想要在拘留所呆上15天呢。要是禁烟也像禁醉驾一样,那就好了。”

  实际上,采用重典治理重点公共场所吸烟者,在近段时间也有出现。如今年8月份,在重庆,一男子在一批发市场抽烟被处5天拘留,据称是全国首例因在公共场所吸烟被拘留。

  对公共场所吸烟者的陆续开罚引起了社会广泛争论:公共场所抽烟被拘是否用刑过量?如此刚性的措施是否真的就能刹住烟民们在公共场所抽烟的习惯?

  “拘留5天是最高的处罚力度,但实际上都不会这样操作。”广州市消防局防火监督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该不该拘?是拘留3天还是拘留5天?目前缺乏实施细则,所以可操作性并不强。”

  不少法律界人士则提出,就像整治酒醉驾驶一样,要在公共场所真正达到禁烟效果,除了从立法角度加以约束之外,更有赖于公民遵守公共规范、恪守公共道德、尊重他人的权利,以此在全社会自觉形成良好自律的公共道德文化氛围。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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