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男子被误诊艾滋蒙冤两年 法院一审判赔2万
http://news.qm120.com2009-11-09 10:14:40 来源:全民健康网
华商报讯(记者李琳)“终于清白了!”昨日下午,从法院拿到判决书后,被误诊艾滋病两年多的西安市民冯战强松了一口气,从此可以开始新的人生。
意外车祸洗脱“不白之冤”
本报曾连续报道了冯战强的经历:2006年6月,一张艾滋病检测报告改变了他的生活;2008年12月,一场意外车祸的发生,无意间却为他洗脱了“不白之冤”。
今年33岁的冯战强,住在西安市莲湖区土门,曾因吸毒、盗窃被劳教。2006年夏天,有疾控中心的人到抽血化验,从回家后,疾控中心的人到冯战强家里通知说他是艾滋病感染者。
这个消息吓坏了全家,没有收入,媳妇又离开了……那两年,冯战强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活过来的,“每天躺在床上,也没个人说话,我就想得了艾滋病会咋死”。尽管整天生活在恐惧中,但奇怪的是,他的身体却没有任何不适。
去年8月,冯战强在一场车祸中右小腿被撞断,到医院动手术,检测发现他没有艾滋病。出院后,他将情况向莲湖区疾控中心反映,随后该中心将血样送到省疾控中心检测,结果发现其并未感染艾滋病。
据了解,从2006年6月开始,冯战强的名字就进入了艾滋病专报网,成为我省艾滋病感染者中的“一员”,今年1月,接上级通知,他的名字才被取消。
今年2月,省疾控中心向冯战强出具一份材料,称“分析冯战强第一份血样经多种试剂、多家单位初筛、确认均为阳性的情况,而我中心认为此份血样受污染而错判的可能性大。”“对此,三级疾控系统对冯战强致歉。”
索赔近14万元法院判赔2万
随后,冯战强将省、市及雁塔区疾控中心告上法庭,要求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各种损失近14万元。该案在碑林区法院开庭审理。
碑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享有名誉权,被告雁塔区疾控中心在配合西安市对被劳教人员进行抽血化验,原告的血样经市疾控中心初筛HI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为阳性,省疾控中心对送检血样做了HIV抗体为阳性的报告后,市疾控中心未慎重处理,而将原告姓名公布于艾滋病专报网,存在一定过错,给原告带来无形的精神痛苦。市疾控中心应承担原告由此而带来的精神损失”。
11月2日,碑林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由西安市疾控中心为原告冯战强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20000元。驳回原告要求赔偿误工费等诉讼请求。
昨日下午,拿着判决书的冯战强很高兴:“虽然只赔2万元,但说明我赢了,他们错了。”他告诉记者,虽然为了打官司借的钱都快2万了,但自己一定要个清白,让家人、亲戚朋友和社会上的人都知道自己是正常的。他期待着,疾控部门能尽快公开为自己恢复名誉并道歉。
就此,西安市疾控中心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将上诉:“按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接到艾滋病确认报告后,作为疾控部门,应在指定时间内上报艾滋病专报网,我们是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