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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痛就医被打杜冷丁 济南女孩索要48万营养费?!

http://news.qm120.com2009-11-30 09:14:57 来源:全民健康网

  争议焦点

  索要48万的营养费

  2009年9月10日,秦露将医院起诉至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在内的经济损失共计60万元。2009年9月15日,刘洋法官正式接手此案,尽管医院对自己存在医疗过错、须赔偿秦露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金等诉讼请求没有异议,但还是有一个最为棘手的问题摆在了刘洋的面前。根据秦露的诉讼请求,在除去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金等十余万的赔偿要求外,秦露还单方委托一家鉴定机构对营养费作出鉴定,要求医院为其赔偿营养费48万元,而正是这48万的巨额营养费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

  秦露认为,医院过失切除1.8米小肠后,必将对自己身体终身的营养吸收形成障碍,为维持营养吸收,自己今后需要高蛋白饮食才能维持机体营养需要。按照目前国内女性的人均寿命和物价水平算,自己今后五十多年内每天至少需要花费30元补充营养,按此计算,要求医院赔偿48万元的营养费并不过分。然而,秦露这样的计算方法并没有得到医院的认可。医院认为,秦露作出48万元营养费的鉴定结论是委托另一家鉴定机构作出的单方鉴定,缺乏公正、公平。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没有任何法律法规依据,仅凭主观推算得出48万的鉴定结论“没有道理”。(通讯员 郭刚 记者 李世武)

  须通过“封闭实验”

  才能判断该赔多少

  就在原被告双方就营养费认定标准争执不下时,通过临床化验、观察确定秦露的营养费鉴定标准,成为双方唯一能够彼此接受的鉴定手段。

  然而,事情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刘洋在咨询专业人士后得知,如果想要精确计算秦露每天所需的营养供给和花费标准,就必须进行一段时间的临床观察,通过每天食物的摄入量和消耗量计算所需营养。“其实这种临床观察并不复杂,难就难在现在双方互不信任。打个比方,如果鉴定机构每天给秦露吃一只烧鸡判断所需营养,烧鸡吃没吃完,吃了之后有没有剧烈运动都将影响营养的吸收和消耗,并最终影响鉴定结果。”刘洋告诉记者,这就意味着双方必须在鉴定时到场,在一个双方认可的封闭环境内,被告每天监督原告的饮食、日常起居、甚至是运动情况。这种近乎苛刻的鉴定手段显然是不人道的,也是法律所无法接受的。

  医院一次性支付27万

  “在争议无法得出结论的情况下,调解显然是最有效的手段。”刘洋告诉记者,从秦露的切身利益而言,这种临床鉴定方法耗时漫长,将花费不菲的鉴定费用,造成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如果到了五十岁发现现在做出的鉴定结论不合适,难道再去做鉴定再去起诉吗?一次次的起诉无疑将消耗大量的财力和人力。”为了让秦露对鉴定有一个合理的预期,刘洋法官推心置腹地将这些想法告诉秦露。与此同时,对于秦露做出的48万元的营养费单方鉴定,刘洋法官在和秦露一起翻阅法规、参考案例后,明确地指出了其中存在的不合理计算依据。最终,秦露表示,“愿意和医院调解试试,达成一次性补偿协议。”这让刘洋看到了成功调解的希望。

  与此同时,刘洋又找到被告医院方负责人,指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失误责任不容推卸,即使没有做出临床鉴定,法院也会酌情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判令医院赔偿相关营养费用,“在得知法院对此案的明确态度后,医院方也决定做出让步,支付原告27万赔偿金一次性解决纠纷。”

  日前,经过法官两个多月的艰难调解,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医院一次性支付27万赔偿金解决纠纷。至此,这起医患纠纷终于尘埃落定,圆满解决。据悉,这起因营养费而存在主要争议的医疗纠纷案在我省还是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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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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