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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视记者采访振新医院起冲突 主管部门介入调查

http://news.qm120.com2009-12-17 17:25:25 来源:全民健康网

关键字:社会万象

   医患纠纷悬而未决 医院内部问题迭出

  《昆视记者采访振新医院起冲突》:

  上月,本报连续报道了昆明电视台《风雷说法》栏目3名记者前往昆明振新医院采访受阻,进而发生冲突的事件,时至今日双方都未谈拢。但就陈女士与院方发生的医患纠纷,西山区卫生局已于11月24日将此案移交昆明市医学会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事情进展如何?12月15日上午,记者前往西山区卫生局和昆明市卫生局进行了解。

  鉴定结果迟迟未出

  在西山区卫生局出具的《关于陈某与昆明振新医院医患纠纷一事情况调查》中明确写到,该局是11月13日收到陈女士关于与振新医院医疗纠纷鉴定的申请,11月14日医政科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托告知书》发往振新医院,并要求两天内书面回复。11月23日振新医院作出回复后,该局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关规定,于24日将此案移交昆明市医学会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但针对患者陈女士质疑为何鉴定结果迟迟未拿到,该局医政科工作人员陈龙答复,鉴定时间为45个工作日,待鉴定结果出来后,将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分清原因,明确责任后再对医患双方作进一步的处理。

  前身是阳光医院?

  风雷说法栏目记者岳旭光向记者出示了最近查找到的振新医院的前身是曾被吊销执照的阳光医院,而阳光医院曾在2005、2006年两次由于超范围行医等问题被央视曝光,2006年3月,昆明市卫生局对阳光医院作出了“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随后,阳光医院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2007年7月被昆明市人民政府作出复议后驳回,维持吊销处分,而蹊跷在于,两家医院的企业法人是同一人。

  对此,西山区卫生局李江峰说“昆明振新医院是2007年市卫生局核发了它的登记批准项目,就一直到2009年3月12日经市行政管理权限下放才由西山区卫生局管理”。陈龙说,“换言之,我们无执照的审批权,只有监督管理权,再说当时振新医院申办医院时手续都是齐全的,我们只是沿用市卫生局的机构档案,不同的是调换了公章而已”。

  对于记者的质疑,振新医院院长张英品说,“阳光医院是云南省红十字会医院分院2003年改制后将院名变更为阳光医院的,当时法人代表并不是我,2006年阳光医院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2007年我以女婿、女儿的名字申请成立了今天的振新医院,2009年才将法人代表的名字变更成自己的,何况3年后就可重新申请成为医疗机构负责人。”

  随后,记者在区卫生局出示的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上看到,昆明振新医院登记的设置单位和组建负责人是张丽,法人则是张英品。

  主治医师非点执业?

  记者在西山区卫生局证实,陈女士的确于10月4日、14日和11月1日到振新医院就医,在调查情况中显示,陈女士先后3次到振新医院就诊期间,接诊的医生居然有6位,其中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刘庆华医师执业地址在盘龙区人民医院。对此,岳旭光提出质疑,为何刘庆华医师在非执业地点进行诊疗。陈龙分别向记者明确了陈女士的病情及在3次人流手术中,分别是哪位医师就诊接待。陈龙说:“3次手术刘庆华都在,并每次都有签名。”

  岳旭光再次质疑为何在11月4日,陈女士接受的第一次人流手术中,已取得妇产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但执业证注册正在申办中的王娟也参与了。陈龙说:“王娟是在刘庆华的指导下开展医疗工作。”然而记者从陈龙出示的院方提供的医疗文书上看到,刘庆华的3次签字字迹都不一样。陈龙解释道:“这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

  对于医师刘庆华是否属于非执业地点行医,陈龙说,“刘庆华具有执业医师的资质,取得主治医师的职称,是允许多点执业的。但是,按规定多点执业是要相关部门审批后才能行医。”对此,昆明市卫生局医政处工作人员说:“多点执业的审批需要7个工作日,至于刘庆华医师非点执业是否成立,还需进一步调查核实。”

  记者 何谨(春城晚报)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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