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翁与邻居吵架后突发脑溢血死亡
http://news.qm120.com2010-01-04 17:31:22 来源:全民健康网
为琐事,一男子与年过六旬的邻居发生争吵。当天下午,邻居就因突发脑溢血住进了医院,后不治身亡。死者的子女认为父亲是因吵架被“气”死的,告到法院讨要说法。在一审法院判决该男子承担两成责任后,双方均上诉到市中级法院。最终,该案在法官的调解下成功和解,双方撤诉。
吵架后,邻居脑溢血身亡
市民于海西家住江宁区东山街道某小区。2007年6月20日上午7点多,于海西正急着开车去上班,不料一辆车堵在路口。于海西等了半天也不见驾驶员出现,便狠狠踹了车子几下泄愤。结果,安装了报警器的车子警铃大作。
于海西的邻居陈玫家住二楼,被警铃声从睡梦中吵醒。她冲下楼,对着于海西一顿臭骂,两人随即大吵起来。陈玫67岁的父亲陈富国随后加入“舌战”。吵了几句后,陈富国气得脸都白了,陈玫赶忙把父亲扶回家中。当天下午,陈富国突然昏倒在家中,医院诊断为突发脑溢血。其后,陈富国一直处于深度昏迷状态。2008年3月,陈富国死亡。
是不是被“气死”,双方法庭激辩
陈富国的家人将于海西告到法院,索赔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5万余元。
庭审中,双方就于海西的行为与陈富国的死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展开激辩。陈富国的家人表示,陈富国患有糖尿病和高血压,情绪激动时会血压骤升,导致脑干出血。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也证实陈富国死于脑干出血致心、肝、肾等多脏器衰竭。
于海西则辩称,吵架不可能“气”死人,陈富国之所以死亡还是因为其自身疾病,自己没有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富国的死亡最终是由其疾病引起的,但与吵架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法院酌情判决于海西对陈富国的死承担20%的赔偿责任,共计7.9万元。
法官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一审判决后,于海西和陈富国的家人均不服,双双上诉到市中级法院。
“这个案子的一审判决没有任何问题,两家人之所以上诉,是因为对法律不了解,心里的怨气没有化解。”该院民一庭法官路进良告诉记者,他到小区了解后,发现双方原本关系还不错。
路进良分别找原被告谈了几次话,又和合议庭成员在小区召开听证会,让小区群众都来劝和。一周后,于海西和陈富国的家人都打电话到法院要求撤诉。
前几天,路进良对此案做了一次回访。陈富国的家人告诉他,于海西已付清了赔偿款,并上门道歉,两家关系已好了很多(文中当事人名均为化名)。(朱晓露 赵兴武 杜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