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因费用未清拒开死亡证明致死者无法安葬
http://news.qm120.com2010-03-09 13:43:45 来源:全民健康网
由于死者家庭贫困,交不起2.4万元抢救费用,医院因而拒绝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导致遗体停放殡仪馆达40余天,至今未能火化安葬。死者父母说,入土为安是人之常情,难道让死去的儿子就一直躺在冰棺里吗?
A 车祸身亡
医疗费用未结清
元月17日晚上10点,青山区新沟桥街62岁居民袁希业,正在腌鱼腌肉置办年货,突然接到民警电话:“你儿子出了车祸,赶快到医院来。”
袁希业叫上妻子石照运,直奔位于青山区建设四路的普仁医院。在医院,袁希业得知,两小时前,35岁的儿子袁斌因酒后驾驶出了车祸,目前正在抢救中。
普仁医院出具的相关材料显示,袁斌送到医院时,已是“重型胸外伤,左上肺粉碎性破裂,心肌挫伤,失血性休克,颅内血肿”,该院“积极实行抢救手术”,但终因伤情过重,于22日上午10点,因“心肺功能衰竭”,抢救无效死亡。当天,袁斌的遗体被送往青山殡仪馆。
袁希业说,一年前,为给孩子买辆二手小车谋生,已花光了多年储蓄的2万余元。抢救期间,普仁医院多次向他们催款,尽管属于低保户,但他们仍旧四处借债,缴纳了2万余元抢救费用,“剩下的2.4万元,实在是拿不出来了。”
B 医院不出死亡证明
遗体40多天未火化
家属没有交清抢救费,医院不愿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殡仪馆依规定也就不予火化,袁斌的遗体这一搁,就是40多天。袁希业找到新沟桥街道办事处求助。
该街民政科沈汉英主任介绍,由于袁斌对事故负全责,车辆又只缴纳了交强险,而事故没有第三方,保险公司对袁斌和车辆没有任何赔付。该街了解到情况以后,紧急向青山区民政局申请了最高额度的临时救助1500元,资助袁希业夫妇处理后事。“由于袁斌本人不是低保户,不属于大病救助范围。”而且抢救费用也不属于居民医保报销范围,因此按规章,民政部门无法对其提供更多救助。
为了尽快火化遗体,沈汉英多次联系普仁医院协调,“现在袁家拿不出钱,医院也不可能免掉全部费用,因此协调并不成功。”
袁希业说,曾提出向医院打欠条,希望院方能通融,出具证明,院方却不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