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牌化妆品变“杀手” 花季女孩险遭毁容
http://news.qm120.com2010-03-10 14:34:20 来源:全民健康网
眼看春天将临,爱美的徐女士从一家大商场购买了3瓶名牌化妆品。始料不及的是,抹完化妆品后,她的脸上遍布红疹,去医院一查是过敏性皮炎,险遭毁容。3月9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化妆品引发皮肤过敏的消费纠纷接二连三,皮肤科专家提醒广大女士:慎买化妆品。
徐女士是一位花季女孩,3月5日去中街一大商场购物,化妆品柜台售货员热情的推销令她不忍拒绝,她花了688元买了3瓶名牌化妆品。可是,回家用了几天后,没料到,脸上开始出现红疹,奇痒难忍,很快并发红肿等症状,无奈的她只好跑到医院。经查,徐女士患了严重的皮肤炎,经询问,医生称有可能是化妆品导致的皮肤过敏。
徐女士找到商家要求退款并赔偿医疗费用,商家称退款可以,要赔偿医疗费,必须要医院开具是使用该品牌化妆品引起过敏的证明。而医院作为医疗机构,显然不会出具这种带有“司法鉴定”性质的证明,商家苛刻的条件令徐女士非常气愤。
另外,徐女士在退款过程中又遭遇意外,由于她当时用银行卡刷卡消费,事后没有保留好相关票据,商家称无法予以退款。
当日,沈阳市消协相关人员指出,化妆品过敏问题一直是比较困扰消费者和众多厂家的敏感问题。消费者因化妆品过敏的之路往往一波三折,而厂家面对消费者的质疑也常常叫苦不迭。从消费者角度来看,平时用别的化妆品不过敏,换个新产品不仅没有就突然过敏,甚至毁容,难免心里会难受。而站在厂家的角度想,化妆品过敏问题跟个人的皮肤肤质和适应性有关,与厂家大多无关,毕竟过敏人群只是一小部分。(记者 唐葵阳)
消协提醒
市民在购买化妆品时要慎重,比较好选择知名品牌,仔细检查产品的外包装,正规化妆品的外包装上应标有卫生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及生产厂家的执行标准号,判定所购化妆品的性质、成分及用途是否适合自己再进行购买。同时,要保存好发票、包装、说明书,以在受到伤害时利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