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执法收缴蔬菜拉回单位食堂
http://news.qm120.com2010-03-17 11:32:53 来源:全民健康网
执法暂扣物品 详尽登记妥善保管
对依法予以暂扣或没收的物品,执法部门该如何处理呢?
昨日记者咨询市政部门了解到,暂扣或罚没物品,应该逐一登记,妥为保管。对暂扣物品,当事人在接受处理后应当物归原主。在规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来接受处理的,可按无主物品予以处理,但必须依法依程序进行。在实际执法中,考虑到保管困难,建议对违法者的鲜活物品(比如水果、水产品或蔬菜)不予暂扣。
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违者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相关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可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
- 宝妈急诊手记:当幼儿园爆发鼻炎潮,我用中医土方和科学护理打赢护鼻战
- 鼻炎患者的职场生存实录:从会议室喷嚏惊魂到拿下百万订单的自救指南
- 急性鼻炎不是 “小感冒”!我用亲身经历揭穿 90% 人踩过的认知陷阱
- 程序员小哥哥的多囊逆袭:那些被忽略的"男版"调理启示录
- 当95后女孩在奶茶店听到老中医说"你卵巢像枯井":一场颠覆现代医学认知的调理实录
- 甜蜜陷阱的生物学解码:一块蛋糕如何撬动孩子的眼轴?
- 蓝光下的夜闹困局:当智能时代的光怪陆离闯进孩子的梦乡
- 凌晨三点的家庭悬疑剧:当孩子夜闹成为全家的‘未解之谜’
- 当孩子半夜突然 “变身” 小恶魔:那些被误解的夜闹真相
- 小儿咳嗽的“蝴蝶效应”:那些被低估的“健康涟漪”
网友关心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