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广告监测:总涉嫌违法率0.27%
http://news.qm120.com2010-03-22 14:09:21 来源:全民健康网
2月广告监测:总涉嫌违法率0.27%
千龙网讯 2010年2月1日至2010年2月28日,全市共监测电视、广播、平面和网络媒体广告351916条次,其中涉嫌违法广告936条次,涉嫌违法广告发布率为0.27%,较1月份降低了0.17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降低了0.01 个百分点。其中,北京市广告监测中心对北京地区29套电视节目、13套广播节目、12家报纸和11家网站的文字链(以下所有网络媒体数据均为文字链数据)进行了监测,共监测广告271584条次,其中涉嫌违法广告705条次,涉嫌违法率0.26%。
2月广告监测报告
广告监测分析
(一)广告发布情况分析
本月广告发布延续年初违法发布量减少的特点,全市涉嫌违法广告发布率为0.27%,较1月份降低了0.17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降低了0.01 个百分点。
按媒体分类,电视、平面和网络媒体的涉嫌违法率较上月均有下降。本月,电视媒体发布了267条次涉嫌违法广告,违法广告主要分布在延庆、昌平、密云三家区县电视台以及北京电视台和中央电视台上,集中在人用药品、医疗服务、医疗器械、化妆品、卫生洗涤用品和酒类等重点类别,其中,延庆县电视台发布的医疗器械类广告、人用药品类广告,昌平区电视台发布的医疗服务类广告、其它卫生用品类广告违法率均达到百分之百,充分说明了违法情况严重区县的违法广告发布特点。北京电视台本月监测到17条次卫生洗涤用品(洗发水)类广告涉嫌违法,涉嫌在广告中出现乱评比、乱排序;中央电视台本月监测到20条次乳制品类广告涉嫌违法,均为在广告中出现内容。
中心监测平面媒体涉嫌违法率较上月下降了0.24个百分点。本月,涉嫌违法违法率居前列的媒体分别是:北京晚报、北京晨报、北京广播电视报、作家文摘、参考消息(北京参考),以上五家平面媒体的涉嫌违法率均在3%以上。其中,北京晨报的涉嫌违法量继续上升,无论按涉嫌违法率还是按涉嫌违法量排序,北京晨报均上升至第二位。京华时报无论是从违法量还是从违法率上讲,相比一月份均有大幅下降,整版、包版违法广告明显减少。
按商品服务分类,涉嫌违法量居前五位的商品服务类别分别是人用药品、医疗服务、卫生洗涤用品、其它食品、其它商品类。人用药品类涉嫌违法广告分布在电视和平面媒体上,涉嫌违法率达到1.64%,主要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四条关于药品广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规定;医疗服务类本月发布了139条次涉嫌违法广告,涉嫌违法率达到3.22%,卫生洗涤用品的涉嫌违法广告通常宣传对疾病的治疗功效,并含有不切实际的承诺等违法内容;其它食品类涉嫌违法广告主要违反《广告法》第十九条:“食品广告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的规定。
(二) 重点提示:加强对普通食品类广告的审查力度。
违法食品类广告已经连续两月排在违法广告发布量的前五位,特别是一些平面媒体连续发布一些蜂胶、鱼油、螺旋藻等普通食品的销售类广告,这些广告的广告主大部分是代理销售若干不同品牌、不同类型具有某些特定功效食品的企业,广告通常占半版或整版,介绍多个产品,这类广告突出宣传普通食品的保健功效,根据《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普通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因此,各相关媒体,要加强对此类食品销售广告的广告审查,杜绝违反规定夸大宣传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