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搞上漂亮女店主 艳遇变陷阱被勒索去19万
http://news.qm120.com2010-03-22 10:43:34 来源:全民健康网
城市信报3月21日讯 偶然认识了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店主,发生过3次性关系,从去年3月份起,王某出轨了。但是让王先生怎么也没想到的是,噩梦也就这样开始了。女店主臧某开始以各种理由要钱花。怀孕流产、要向王某老婆告发等各种理由让王某只得拿钱。前后6个月时间里,王某一共给了臧某19万元。
臧某是青岛人,高中毕业。今年不过23岁,在李沧区金水路一个小区里经营了一家厨具店,自己当上了老板。小店生意做得也算是有声有色。2009年3月份的一天,她认识了王某。当时王某正在这个小区里给人装修房子。一来二去两人认识了。没过几天,两人进一步“发展”,发生了3次性关系,家有妻子的王某出轨了。之后,“”臧某开始以各种理由要钱花。
2009年4月底,这时距他们认识还不到一个月,臧某跟王某提起说自己怀孕了。“要做人工流产。”这钱自然应该由王某出。王某把钱给了她。而事实上,臧某并没有怀孕。让王某没想到的是,之后的几个月里,臧某经常问自己要钱。理由也五花八门多了起来,除了怀孕要人工流产之外,臧某还几次威胁王某:要告诉他的妻子他在外面有女人,又说自己的对象在黑社会混,有什么事的话会有他好看。王某无奈,只能拿钱消灾。到2009年9月份的时候,王某已经给了臧某大约19万元钱。
2009年9月21日,臧某再次找了个理由向王某索要3万元。这时,王某已经明显感觉到自己被敲诈勒索了,对臧某的行为实在忍受不了了。王某报了警,臧某在要钱现场被公安局抓获。
案发后,臧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我并没有怀孕,我是向他敲诈勒索。一共敲诈了大约19万元,这其中大约有2000元现金,其余的都是他从卡上打给我的,这些钱都被我花了,主要是买衣服、买电脑、开店。但是我有立功表现,我举报了张某(与本案无关)的犯罪,他吸毒,公安把他抓了。请求法院能从轻判我,给我一次机会。”
到案之后,钱已经花得差不多了。臧某跟家人开始想方设法还钱。他们一共退赔了王某14.8万元,还把之前王某送给她的一些东西也还了回去。
2009年9月22日,臧某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被刑事拘留。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于2010年1月14日向李沧法院提起公诉。臧某自愿认罪,李沧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案件审理期间,臧某揭发他人贩卖的犯罪事实,有立功表现。李沧法院认为,臧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的方法,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予处罚。不过看在她积极退赔加之有立功表现,对其从轻判处: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记者 石艳虹 通讯员 田绪宏)
李志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