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呼吁打破血铅黑色定律 各地拉网排查绝后患
http://news.qm120.com2010-03-24 09:20:11 来源:全民健康网
王所在的法律帮助中心曾经为2006年因铅污染受害的898名甘肃徽县村民提供法律援助。当时共有300多名儿童血铅超标,当地政府除了小范围检测、让部分孩子住院外,没再做其它的事情,并拒绝提供孩子的出院检测报告,后续赔偿事宜也不了了之。
直到现在,徽县法院以案情重大,不归自己管为由拒绝立案,陇南市中院也作出裁定不予立案,甘肃高院则以“诉讼一方人数众多,由管辖法院受理”为由,请陇南市中院“酌处”,至今,村民们仍在等待一个说法。
“如果环境方面的公益诉讼能立案并有一些胜诉的话,老百姓就更关心自己身边的企业,自己的身体,对环境保护也是巨大的推动。”王灿发说。
但王灿发要失望了,一位参与环境的律师表示,类似环境诉讼立案都非常难,因为污染案件大多数涉及人数众多,地方政府会考虑和谐、稳定、企业发展等因素,法院要么不立案,要么不表态。
以国家的力量
现在需要国家来运用它的力量。
环保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的官员称,“在国家层面,环保部、卫生部、发改委、财政部等部委正在联合制定重金属污染防治的实施细则。按照国务院要求,一定会确保老百姓的知情权,而且还将大规模进行体检。”
该官员介绍,环保部在去年就已经布置了各省排查摸底重金属污染。以四川为例,四川环保厅要求2010年3月31日前,全省各地环保部门要对本辖区内涉重金属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尤其是涉汞、铅、铬、镉、砷等企业。
与上述官员强调的知情权相悖,因为重金属污染话题敏感,记者找到的多位环保部专家都拒绝多谈,一位参与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的专家表示,重金属污染的,现在各地都是只做不说,即使规划类的文件都是机密。
记者从一位环保部专家处获悉,重金属污染防治因为涉及面太广,多部委协调工作并不顺畅,环保部甚至专门成立了重金属治理办公室,专司协调。
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环保专家告诉记者,在重金属防治方面,中国环保预防和治理的力量仍然不够,仍然是问题导向性,哪里出问题,就去哪里。
现国务院和环保部这么重视重金属污染,是因为去年爆发了很多群体性事件。
此前,中国环境保护部部长公开表示,2009年环保部共接报陕西凤翔等12起重金属、类金属污染事件。这些事件致使4035人血铅超标、182人镉超标,引发32起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