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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河畔婴儿遗体事件责任人受到处理

http://news.qm120.com2010-04-01 09:24:00 来源:全民健康网

   徐丽副院长今天坚决反对死婴是医疗垃圾的说法。她说,“任何一个生命,只要它出生,哪怕是早产,也是生命,应该受到尊重。”

   她说,这与一些手术中的病理组织,切片留档后残余物有着本质区别。她说,医院很多医护人员看到有关报道后对医疗垃圾一说也表示不能接受和理解。

   她说,医院对医疗废弃物是有着严格的处理规定。济宁市建有专门的医疗垃圾综合处理厂。每天,医院的保洁人员将各科室的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集中存放在医院指定的区域,下午再由处理厂专人专车运走,一般是焚烧处理。

   至于个别死婴装在“医疗废物”袋中,徐丽解释说,在医院太平间一般也会备有这些废物袋,应该是责任人拿来借用的,并非医院所为。

   “我们有相关的规章制度,有相关的作业流程。”徐丽说,按照病亡患儿遗体处理的正常程序,在医院正常死亡的婴儿,医院将开具死亡通知单,并通知家属将婴儿遗体带走,或者医院与家属办理尸体火化委托手续。

   “火化委托书”一式两份,由家长签名、医疗机构盖章后,一份交火葬场办理接尸、火化等事宜,另一份留医疗机构备查。

   所有经过医院正常程序进入太平间的婴儿尸体,都将登记在册。据悉,此次发现的贴有腕带的8具婴儿遗体并不在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太平间登记册内。

   今天,济宁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钟海涛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坦言,此事发生之初,有媒体电话采访他,在没有查清事实的情况下,他只是推测是医疗废弃物。他也认为,婴儿尸体不应该被认为是“医疗垃圾”,对于此事他也深表震惊。

   另悉,今天上午,济宁市环保部门再次到事发的河域进行了水质监测,证实当地水质达标。另外,济宁城区和相关县区的居民生活用水来源于地下水,此事不会污染水质,也不会影响到居民生活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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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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