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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医院“问题氧”:夫妻档“垄断”供求10余年

http://news.qm120.com2010-04-12 09:50:39 来源:全民健康网

  严格的制度,显然没有得到严格地执行。经济活动实施管理办法还规定,超过2万元的经济活动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北院每年购进医用氧气的费用在30万元左右,按规定,北院必须提供经济合同给第一人民医院。

  张英英说:“我们曾经要求过北院整改,第一人民医院派到北院的财务主管也要求江志签订购买医用氧气的经济合同,但后来因为各种原因,就搁置了这个问题。”

  按照第一人民医院的说法,各种原因中,李细莲和江志是原因之一。

  李细莲是北院的党总支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江志是北院负责总务工作的管理部门综合办公室的主任。

  “李细莲的丈夫就是供气方郴州市工业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之间的利益不言而喻。”医院一干部说,从北院前身铁路医院1995年建立集中供氧系统以来,郴州市工业气体有限责任公司一直就是供气方。

  “罚款仅追溯了一年,但我们和这家公司已经合作了10余年之久。该公司负责人是医院书记的丈夫,给交易提供了更多便利。”这名干部说。

  王诚丽说,这几年,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展很快,“问题氧”事件暴露出了医院管理方面的漏洞。郴州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周勇也同意这个观点。他说,北院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具备完整的内部管理构架,再加上外来的干涉,在医用氧甚至药品管理方面存在隐患,暴露出管理方面的问题。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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