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首次审理买卖人体器官案
http://news.qm120.com2010-04-15 11:43:36 来源:全民健康网
对话检察官
供需有较大失衡正规审查存漏洞
昨天承办此案的海淀检察院邱志英检察官,就此案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记者:为什么以非法经营罪对刘强胜等四人起诉?
邱志英:非法经营罪是指经营“不允许自由买卖的物品”的行为。目前我国《刑法》没有直接针对非法买卖人体器官行为的罪名,但2007年公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中规定,不允许任何人或组织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因此,检方对该案的四名嫌疑人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起诉。
记者:您认为买卖人体器官的社会危害是什么?
邱志英:首先买卖人体器官侵犯了器官出卖人的健康权。按照医学界的说法肝脏被切掉后可以再生,但是再生到什么程度我们不得而知。而肾脏被摘除后将无法再生。
据被告人刘强胜说,他本人被切掉了70%的肝脏后,刚刚25岁已经基本干不了重活了,成了半个废人。手术期间还出现过“供体”本身腹部积水等并发症的情况。
记者:您认为人体器官**猖獗的原因是什么?
邱志英:首先是器官移植供需失衡,有巨大的市场需求。此外,一般医院对亲属之间的器官移植只进行形式审查,很难进行实质审查,也使得非法买卖有空子可钻。(记者 李罡)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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