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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索要去世男友QQ资料遭阻 数字遗产继承遇困境

http://news.qm120.com2010-04-24 13:44:14 来源:全民健康网

  日益庞大的数字财产

  数字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的网络权益和财产。这是百度词条给出的解释。此前,有人把网友死后在互联网遗留下来的诸如QQ、MSN、博客和网游账号等遗物,全部统称为数字遗产。

  随着现代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与广泛运用,网络数字财产的种类、方式正在不断增加,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前不久,有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网民数量已经超过3.8亿。而腾讯公司此前披露的数据显示,腾讯QQ同时在线用户已经突破一个亿,总用户超过了三亿。如今,无论是MSN、QQ等个人聊天记录,还是个人通讯邮箱里的重要文件和信息;无论是玩网络游戏耗时花钱得来的游戏装备和虚拟货币,还是耗费心思与精力写下的博文……这些越来越多的网络物品,不仅正在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而且也正在成为一种数字财产。

  是否立法难达成共识

  “我的QQ号是绝对的靓号,我花了不少钱,此前有人想花2万购买我都没有卖。我的网络游戏装备也花了大价钱,这难道不是财产?我死后凭什么不让亲属继承?”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一位有着多年上网经验的资深网友如此反问。

  对于网络数字遗产,不少网友认为应该予以保护。此前,搜狐博客频道曾经作过一个关于数字遗产的网络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参加投票的网友中82.65%认为博客、游戏账号属于私人的财产;56.9%赞同死前把博客、游戏账号、聊天账号等托付给家人或某个人,由他们代为处理;75.29%认为应该立法保护这些数字遗产。

  “数字遗产理应受到法律保护,立法不能对此长期无所作为。”长沙律师胡甲初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无论是文本、数据库、静止及动画影像、音带、照片、软件、网页,还是网络游戏中的虚拟武器装备、宝藏以及QQ货币,主人都为其付出过一定的时间、精力甚至金钱,因此其实际上也就具有了财产的属性。既然是财产,自然就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应该可以依法被继承。

  “继承法仅仅对实物财产的继承作出了规定,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继承问题并没有涉及,因此容易造成网络数字遗产的继承在具体实践中难以实现。”为此,胡甲初建议修改继承法等相关法律,尽快在范围界定、保存、管理、分割等方面解决数字遗产继承的障碍和问题。

  “网络数字遗产大多是虚拟的,并没有太多现实的财产价值,专门对其进行立法保护不仅不现实,而且也没有必要。”对于网络数字遗产的保护,持这种观点的人同样有不少,其中包括一些法律专家。

  北京一名民商领域的法律专家认为,QQ、电子信箱、游戏账号等数字财产大多具有很强的人身专属性,即往往只针对专有主人才有其存在的价值。如果主人离开了人世,这些数字财产的价值大多会随之消亡。同时,根据物权法等我国现有法律的规定,法律保护的财产只是现实中的财产而不包括虚拟财产,既然不是财产也就不存在继承的问题。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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